Backrooms 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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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主题竞赛已经结束,恭喜盒子芒果森森夺得本届竟赛冠军!本期竞赛主题:
【Nostalg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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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 Love Summer Background

本页面为Level ZH 1967解密篇,在阅读前请保证已经阅读Level ZH 1967

“如果你愿意找到这里,我将不胜感激”

城市之光

当我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是在一个书店。
它是狭小的,密密匝匝的书架将走廊压缩到仅有成年人肩宽的长度,但这狭小的空间配合书店里鹅黄色的暖光,宛若母亲尚有余温的臂弯一样,将冬至的大雪隔绝在外。

我撑着右边的书架起身,试图弄懂自己所处的位置,但是我整个身体都冻地僵直,我的腿脚颤抖着,被锁定在了原地。

我对我来到这里的记忆一无所知。我当时大抵是在街上行走,然而因为暴雪和寒风造成的严重失温,我晕倒在了路边,再之后的记忆,就是现在了。

在书店的门口处有人交谈,我应该过去,但我现在整个身体都失去了控制权。

“你到底是脑子里哪根线搭错了想出给六岁孩子喝咖啡的主意?”是一个男声,沉闷而厚重,夹杂着铁质餐具碰撞的叮当声。

“她失温了,我想给她整点热的东西。但书店里唯一和热的东西搭上边的只有咖啡了。”另外一个更活泼,音量很大,在整个书店都能听到。我扶着书架的边缘,将脑袋探出,但身体却缩在书架的阴影里,或许这样能给我一点安全感。

那个沉闷而厚重的男声是一个中年男性,斑秃,棕色的卷发搭在他斑驳的头顶上,但他的面部却打理的很好,光滑而干净。可能是因为书店里有暖气的缘故,他只穿了一件天蓝色衬衫,然而黑色的领带却工整的系在领口。

而另一个年轻人看起来更温暖——或者更花枝招展一点。他身着长款直到脚踝的波西米亚和吉普赛元素混搭的针织衫,其由不同种类的红色打底,而黄白二色则作为繁复的异域花纹覆盖其上。他的头发是阳光或者麦浪一般的金色,看起来软蓬蓬的,像松狮或者金毛的毛发,如果摸上去大概会很暖和。 那个中年男人一脸无奈的看着他,转身去柜子上寻找物品。
“你去看看她怎么样。现在已经快一刻钟。如果她没有醒来,我们就需要叫医生。”

年轻人转过身来,向我这边走去。出于本能地,我想要逃跑。然而已经被冻到麻木的腿如今想要挪动也甚为困难。大概是感觉到了我的惊恐,他蹲下身来,微笑着。

我警惕地望着他,居然感觉年轻人那一身暖色调针织衫和那双如同加利福利亚的大海一样的眼睛组合起来——好像邻居家的金毛啊。

大概是一切和金毛相关的事物都让人放下戒备,我打消了逃跑的念头,我尝试过去,但是我的腿一挪动就会剧烈疼痛。

“没事,你不用乱动,你的腿上有冻伤和割伤,我刚刚随手处理了一下。你就在这里坐一下就好。”年轻人说道,“劳伦斯正在帮忙找一些暖和的比如热可可或者牛奶之类的东西,让我来看一下你的情况。看你这么精神,我就放心了。

哦对了,我叫阿尔弗雷德,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阿尔弗雷德……那个中年人应该就是劳伦斯了。

“玛……玛格丽特。”我小声说道。

出人意料的是,他并没有接下话柄,而是从旁边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就坐在走道上自顾自的看起来。

随着碟子被放到桌台上的声音落下,他把书放了回去,从吧台上取走老板放到上面的饮品,端了过来。

“话说你怎么会只穿这么薄,今天可是暴雪啊。” 他快速扫过我的衣服,顺着他的视线,我意识到我自己现在穿着的只是接近夏装的单薄睡衣,它甚至都不是长款,仅有刚刚到达自己膝盖的长度,而膝盖以下暴露在风雪中的部分,已经被冻地又红又肿,上面夹杂着一些层层叠叠的陈年的疤痕。

或许是这一瞥也或许是那杯热饮和书店的环境,我对于我之前来到这里的记忆开始复苏,我捧着杯子,断断续续地说道:

“我爸爸……他拿酒瓶子打我……他喝醉了,一直在家里砸东西,我好害怕……他那时已经追到我房间了,我好怕他,只能跳窗逃跑……我来不及换衣服,天气好冷……”

“那你的妈妈呢?她怎么样了?”

“妈妈她……妈妈是个傻子……” 我想起了她,她总是蜷缩在沙发上,望着单调旋转的吊扇,像一团已经开始腐烂的充斥的着油脂的肉团一样,发出一阵阵意义不明的嗡鸣声, “她总是在傻笑……我爸爸打她……可她也没有反应,就那么笑着……”

“她之前不是这样的,她之前很暴躁……和爸爸一样,他们之前经常打架……然后有一天,爸爸把她拖出了家门,然后她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也是被赶出家门的。” 阿尔弗雷德把手背在脑后,望着天花板上鹅黄的灯说道,“我爸拿枪托打我头,说我丢了我们家的脸。”

其实他知道我大概是逃出家门的。我大腿根部应该是被他包扎起来的,那里之前有被铁丝拉伤的痕迹,不过还好,这块铁丝拉伤的不深,只是因为刮到血管所以流了很多血,但打破伤风是没必要的。不过包不包扎都没什么,毕竟我一直都是这样新伤叠旧伤的过活,我也不知道咋为什么破伤风就没找上自己,或许是因为拳头不能造成多么深的伤口吧。

“你爸爸喝酒吗?” 我弱弱地问道,“他为什么要赶走你?”

“他说我打扮的跟个公鸡一样。” 阿尔弗雷德拿起自己那个针织衫的一角,“就这件,不是我说,他凭什么管老子穿什么啊。他天天穿个黑衣服,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家办丧事似的。”

“大家都这么穿,好灰暗,和大雪一样。”我摇摇头,望向玻璃窗外的街道,尽管圣诞灯已经挂上了商店的橱窗,然而在暴雪的覆盖下,这个世界仍然被灰白统治着,就像那些老掉牙的旧照片。“冬天要是穿成你这样,会让温度升高一点吗?”

“或许会吧。” 阿尔弗雷德望向了自己放在门口的双肩包,那里面全都是他父亲从他衣柜里搜出来的“奇装异服” ,一个巨大的装饰着彩色羽毛的墨西哥草帽盖在双肩包上,“我目前就是在我各个朋友家里暂住,他们的父母好一点,至少不会因为他们穿那些衣服就赶他们出家门。对了,你要过来吗?”

“嗯……不太好吧,我不想麻烦你们。”也许是一种幸运,腿脚开始因为书店的暖气逐渐恢复知觉,我撑着地面尝试站起来。而在确认了腿脚没有多大问题后,我松开自己手臂对于书架的依靠,端起空碗,往前台走去。

收银台对我来说还是有点高,我踮起脚,将空碗放上去。

“等等!” 阿尔弗雷德跑向门口,从打开自己的双肩包,找出一件针织衫,手忙脚乱地套在我的身上。“我爸把这些衣服全给我扔出来了,我穿不来那么多。外面很冷的。”

衣服是成年款的,粉色带有羽毛坠饰的针织衫穿在六岁孩子身上的结果是大概有一半的衣服贴在了地上,就像那些晚礼服的大拖尾一样。这件裹住了整个身体的外套遮住了原本身体上的淤青、刀割疤、鲜红的烫伤肿块、青紫的冻疮、还有深深嵌入肉里的玻璃碎片,某一刻,我觉得自己居然像是城堡里娇生惯养长大的公主。

“这件衣服还是有点太大……”没等他说完,我抱住了他的腿。

“谢谢!” 我大声说道。

等我回到邦克路的家的时候,醉酒的父亲已经昏睡在了沙发上,滑落的破碎的酒瓶正在地上随意滚动,老鼠们在房间的暗处盯瞅着地上反光的酒精残留,发出吱吱的磨牙声,

我小心地溜进自己的房间,把这件针织衫藏到了衣柜的角落。
“明明他是个很好的人。”那时我暗自想到。
我会把这一天记一辈子,那时我这么对自己发誓到。


海特-阿什伯里社区

但哪怕是立下这样的誓言,当我回忆起自己在城市之光书店的那一天时,一切都恍如梦境一般。

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阿尔弗雷德一次。

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然而在我十六岁那年,我终于能够合身地穿上那件针织衫——尽管街道上穿着这种花里胡哨的波西米亚针织衫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了。 当然实际上不仅仅是及地的波西米亚针织衫,紧身皮质背心,流苏外套,漫画图案喇叭裤和吉普赛连衣裙在如今几乎是随处可见的东西。哪怕这个国家实际上是排斥它们的,但如今它的话正好是这些衣服的穿着者的反对对象。

从门口的衣架上找到一顶米色的巴拿马草帽,用红底黄色花纹的丝巾缠绕一圈,随意的打个死结,戴在头顶,走在康兹曼大道的路上。这里临海,清晨的海风向脸上扑去,在夏季的清晨带来一丝清爽而微咸的气息。

在一颗棕榈树下站定,随手招了一辆路过的的士。

“能到海特-阿什伯里社区吗?”我问道。

其实我不算是摇滚的热衷粉,甚至因为童年时期巨响往往意味着醉酒的父亲正在家里乱砸物品,导致我对于架子鼓声音有一种潜在的、本能的恐惧。但我还是希望能到那里,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与充满活力与理想的人们总是令人欣喜的。

打开手上的传单,上面说最近魔法山音乐节将在近日举行。

尽管距自己的十六岁生日还有十多天,但就把这次音乐节作为自己的生日礼物吧但我决定将这次音乐节作为自己的生日礼物。不仅仅是自己因为年龄的增长,而且父亲,在自己母亲病逝一个月后,扔下自己我不知所踪了。对自己我来说,这算是终于得以离开那折磨自己将近十六年的监牢这算是十六年折磨的监牢生活的结束。

“那个社区提供免费的房屋,

最好现在现在最好在那里安定下来。之后是继续考大学还是工作可以慢慢考虑。”

我其实挺想去哥伦比亚大学的,那里毕竟是年轻人最活跃的地方。

车辆在街道上行驶着,这里是环海道路,雪白的海鸥在道路上空飞行着,不时向下俯冲去抢夺行人的早餐,夏季的暑热还未降临,棕榈树却在这宛如青金石一般的蓝天下垂拉个脑袋,而在椰子树最深处的绿色阴影里,有三四个椰子正在悄然孕育着——它们或许会在两个月后随机砸向某个幸运先生。不过现在人们不需要 担心这些,所以金黄的沙滩上留下了人们一串串的脚印。

摇下车窗,望着海滩上与路边上形形色色的人们,不禁笑了出来。
“或许自己以后的人生会越来越好吧。”我暗自想到。

的士向道路的尽头隐去,将自己我带到繁华的市中心。在巨大的玻璃与混凝土的环绕中,鹰屹立在城市高楼的尖顶之上,它向城市最远之处望了一眼,似乎发现了什么,仰天啸叫一声,然后借着海风,向某个地方飞去。

大概猜到了鹰要去到哪里。
终于,的士在一条道路上停下来,这里被各式各样的彩绘面包车和房车挤得水泄不通,彩色塑料布,钢架,闪粉和亮片满地都是,穿着蓝色金属质感流苏衣服,背着吉他的人正从车上卸下架子鼓的零件,戴着墨镜的文身的男人正在把扩音器往里搬去,再往遥远远些的地方看,有的乐队已经开始排练。

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乐队的,观众们占绝大多数。这些观众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有的人专程跨越一个大西洋来到这里,他们的衣服则稍显朴素——尽管这种朴素仅仅体现在衣服的材质是棉麻,衣服的花纹和配色仍然繁复而前卫,很多人都戴着墨镜,并且经常可以在他们的胳膊上发现文身或彩绘。他们正从自己的房车上卸下行李,或者一个人拖着两个行李箱站在路边。这里的道路都被塞满,人声鼎沸,震耳欲聋。

给司机付了钱,拖着行李箱下车。
令人惊喜的是,这里身着波西米亚风格衣服的人并不是少数,我压低巴拿马帽,向社区的尽头走去。

“他会来到这里吗?带着他的朋友们?”我加快了脚步,这辈子我从来没有如此激动过,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它现在终于可以合身,粉色的羽毛和白色的珠子点缀其上,白色和蓝色的毛线编织成各样的花朵。这花了自己我很久才意识到,那件衣服上的花纹应该的是绣球花和玛格丽特。“那家伙还挺少女心的嘛。”

试图在摩肩接踵的人群中寻找那个金红色的身影,不过马上怀疑又开始覆盖上自己:他现在应该快三十岁了,自己我还能认出他吗?她现在长高了一米多,他会认出自己吗?即便自己自报家门,他会不会已经忘记自己了?他会来的吗?这可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之地,他会喜欢这里的吧?

我尝试绕开每一个金色头发的人,我低下头去分辨他们的脸,我尝试去问他们的名字,可是自己我连他的姓也不知道,那么常见的名字,这里至少会遇到好多个吧。夏季的暑热正在行将中午的城市中蒸腾,人们开始欢呼开始涌动,开始向音乐节的会场涌去,逆行在欢呼而杂乱的人群中,他们欣喜地忽视了自己,我脚步慌乱而无措,衣服的下摆被人群的鞋子踏满灰尘,尝试把外套提起来,但是这样却又失去了分辨人群缝隙的视野,汗水头顶与脸颊渗下,流到了眼睛里,眼睛本能而闭合,此时衣服下摆又被人踩了一脚,刚想将衣服提起来换个方向再放下,结果这次终于和一个人迎面撞到了一起。

“对不起!你没事吧!”我本能的说道,赶忙站起来把对方扶起来。
然而在看见撞倒的那个人时,竟一时不知所措。
那个家伙的脸型五官与阿尔弗雷德一模一样,他挠着自己的脑袋,望着天,想起了那天他望着天花板的聊着自己经历的样子,差点失声喊出来。

但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对面是个黑人,准确来说应该是个混血。
如果说阿尔弗雷德是金毛的话,那面前这个家伙应该是只棕色的拉布拉多。深棕色而软蓬蓬的直发和棕色的眼睛,与打扮的花里胡哨的人群相比,这个只穿着T恤和牛仔裤的人居然显得有点亮眼,他望着自己还算完好的可口可乐玻璃瓶,长吁一口气。

“对了,我叫玛格丽特,玛格丽特.布什!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艾伦。”他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懒懒地回答道。

“和艾伦.金斯堡同名诶,那可是我最喜欢的诗人。
我喜欢他写的《美国》,我喜欢那种悲哀中隐藏着期待的氛围。”

“艾伦.金斯堡?我大概八年前在纽约的下东区听过他的朗诵。他算是那种风趣而富有感染力的类型。不过我感觉他更像那种吟游诗人,比起他我更喜欢保罗.古德曼,他更直接一点。但很容易激起讨论。”

在去往免费房屋的登记处的路上,我们聊了很多,从垮掉派的诗人到黑色幽默的作家,偶尔夹杂着一点政治或者社会问题。就像一种本质的合拍,即便自己对文学方面并没有那么了解,但我能在感情上能感受到一种共鸣,就像这里才是自己原本的家一样。

“我两年前曾经目睹了大学生的反战游行。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混在里面的,但是我记得那时我和他们插在枪口上的花,和我的名字一样,玛格丽特,小小的花。”

“我知道,纽约也在闹。但纽约那边更危险一点,那些人拿着枪就往楼上冲。”
我‘噗嗤’地笑出声来:“你们那边这么激进的吗?”

在路边的冰淇淋店铺买了两个冰淇淋,一个是香草味而另一个则是橘子汽水味,
因为艾伦在刚刚的聊天中把他喜欢的作家文风比作橘子汽水。

“要一个吗?”把橘子汽水味的冰淇淋甜筒递给艾伦,“我请你。”
艾伦接下冰淇淋,而等到他们走到第三个拐弯的时候,我看到了道路尽头的登记点。

“你要在这边租房子吗?那我们一起过去呗。”用大拇指指了指道路远处的正在忙碌的志愿者们。
“不必了,我今天就在这边扎帐篷,我在大学那边还有课,在音乐会结束后我就回去。”艾伦转过身去,挥手。“虽然音乐节不在这边,但是乐队们都在这里修整,我看看今天晚上会有什么有意思的玩意。明天我们一起走。”

“那好的,明天见啦!”我朝着路的尽头挥手到。
那些登记处的人是自愿来帮忙的摇滚爱好者,尽管他们的装束仍然奇怪,但是看带着大墨镜和编着脏辫的人们耐心的给租客讲解这个社区的各种故事的时候,自己总是忍不住笑出来。

似乎如果所有人都是这样的话,对于那一天的消逝,也不是不可忍受。
6月11号的那天,在初夏粉尘般模糊的燥热中,震耳欲聋的摇滚几乎要把城市震碎。

年轻人大喊着,繁复的声音密密匝匝地在城市中堆叠,就像那天傍晚的书店里的书籍都活了过来,在大街上讲述自己的故事。

推开出租屋的窗门,将早晨的阳光引导在自己的书桌前。
从门口熟练地摘下雪白的斜挎包,将它挂到自己肩上,打开大门,跳坐到楼梯的扶手上。将扶手当作滑梯一样滑下,昨晚三楼的派对中有几个气球飘到了楼梯间里,抓住气球底下的纺线。令人惊异的是,十几个气球几乎可以将自己拉到空中。跳下扶手,小跑完最后一段路程。

离开门厅的时候,松开手,十几个金色和红色的气球飘上天空,汇入天空之中的气球河。而地面上,彩色的烟雾从各处涌起。向之前来的冰淇淋摊点望去,发现艾伦正坐在一辆被涂上了各种前卫彩绘的面包车里,向自己招手。


向那辆车跑去,此时车里大约挤了五六个人,拉上车门,于此同时,随着发动机的嗡鸣声,车子开始发动,汇入了彩色车辆的洪流。

“他们是火人乐队,刚刚成立,打算在魔法山音乐节上开始自己的首秀。”艾伦说到,“这位是尼尔,是乐队的主唱。我昨天和他聊了一下,感觉聊的挺来。于是就拜托他今天送我们一程,到塔派斯塔山的会场。”

“话说你们是怎么组成这个乐队的?”在车内靠门的地方就地坐下,问道。
“都是被赶出家门的或者是在学校待不下去的。”尼尔抬起头,挨个介绍自己乐队的成员,“我是因为同性恋被我爸赶出家门,贾斯汀是因为他们那边最好的高中拒绝接受黑人,本杰明那家伙是带头在学校闹事被开除的,虽然那校长就是个狂热战争人渣。哦,皮特,就开车那胖子,他好像还真没啥事。就是单纯各种愤懑不满跑出来的。”

“你不能这么玷污我的理想!”司机位突然传出能把面包车震两下的大喊,“我没有遭遇什么,但我也要呼喊Love&Peace啊!”

“行吧,老兄。我也是没啥事来的。”艾伦走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你呢?你是怎么过来的?”尼尔弯下身子,向习惯性缩成一团的自己问道。

“我爸喝酒喝死了。我妈几年前也走了,没人照顾我,我看社区有这一类的免费服务就来了。”我随口说道,“他们死了也好,反正他们也没怎么管我。”
“没事,这里好多人都是这样。这里会接受你的。”尼尔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再一次抬起头来。

“今天可是音乐节啊!不要想那些悲伤的事了,要玩就玩得尽兴!”皮特插话道。

面包车在山脚下停下,这里除了正对着它们的那个巨大的舞台外,似乎其它的乐队都是直接在草坪上,在路面上直接开始演奏。人们围绕着它们形成了一个个小圆圈,流动的饮料,周边,和食物摊点在小圆圈的缝隙中穿越。

飞鸟乐队正在台上演奏,粉丝将舞台围地水泄不通,他们的声浪在整个玛林郡都能听到,巨大的标语和灯牌摇晃着,天空中则是大量的气球和彩色的烟雾。

“它们居然会到这里。”望着天空,我突然想到。
和尼尔把架子鼓从车上搬下来,尼尔似乎在那里物色到了一片全新的空地,而艾伦正在帮忙调试那些扩音装置。

“你们真的会用吗?这东西的问题不少。”艾伦将两个接线板链接在一起,“至少有八个地方短路了。”

“相信我们”尼尔戳了戳话筒,有回声,是个好消息,“我们还是在皮特家的餐厅演奏过的。”

等到一切准备完毕后,演奏开始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演奏的竟然是类似民谣的轻摇滚。艾伦告诉自己,他们很多都来自东南方,那些重金属迷幻摇滚都还没传过去,但那地方一直都是民谣的发源地。

“说实在,比起那些迷幻摇滚,我还是更喜欢民谣。可能是鲍勃迪伦给我的好感。”
艾伦打开了杯柠檬水,坐在地上。

说实在的,他们的演奏真的很青涩。倒不是什么轻重音或者速度的问题,单纯就是错音,一首歌下来,连我这种音乐菜鸟都能发现三处。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样的氛围,在夏季的阳光下的老旧的民谣,似乎就像是被太阳晒过的被子,而有只橘猫正慵懒地躺在其上,而远处就是一望无际的麦田。

人围了过来,不知何时,他们周围,也形成了这样一个小小的圆圈。他们静静地听着,而当有些歌结束以后,有些比较懂音乐的人会上台告诉他们他们演奏中可以改进的部分,此时尼尔的脸会红。但是对方会做个示范,而他们再一次演奏到这里的时,他们会因为自己的进步会心一笑。

有时候,他们会邀请那些听歌的人一起来演奏,我也被他们邀请过,虽然自己算是那些合唱里水平比较水的那一个,但是当开口的时候,却还是忍不住落下泪来。

一切都美好的宛如梦境一样,就像是通过泪水去观察这个世界,朦胧,但是幸福。
有个听众带了一大篮子的花,他把这些花分发到每一个人的手上。
“这些花是怎么弄来着?”我随口问道。

“都可以,插在头上,插在帽子里,或者和包裹缠在一起,甚至是枪管,我在纽约就是这么做的。”对方说。

我把花插在了帽子周围,但是很明显对方给的花太多,结果就是,自己头上开满了花,有些蝴蝶还在旁边飞舞。

火人乐队也拿到了那些花,满天星在吉他的缝隙里盛放。

“这里所有乐队都没有后台。”艾伦说,“所以听众可以与他们直接互动。”

向后望去,那些乐队和听众们也混杂在一起,他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分享自己的各种见闻和之后的目标,就像早就认识的老友一样。

那天我去了很多个乐队的会场,在初夏满溢的绣球花的香气中,和那些年轻人交谈着,歌唱着,交换着各种故事,安慰着哭泣的人们,唾斥着社会的不正义与政府的行径。然后他们发誓,说要用爱去拯救这个社会,

“就像克拉克.肯特。”我如此想到。

自己身后的人群忽然发出疯狂的欢呼声,于此同时,天上同时有几万只白鸽同时飞过。

或许,它们将带着初夏的繁花,从山林越过会场,越过城镇,越过喧嚣的人群,越过茶米油盐鸡毛蒜皮,越过那些不为人知的暴力与邪恶。它们会抚平伤痕播撒爱意,它们会让人相信在悲惨的过去之后还有力量,它们正在诉说一个时代的救赎和希望。

那将是一个时代,与一场记忆永恒的信标。

这场音乐会一直持续到深夜。那时,所有的车队几乎都已经装卸完毕,此前的铁架已经卸下,彩带松垮,地上洒满了金粉和鲜花。

火人乐队是最后一个离开的。

艾伦喊了一声,我才从愣神中反应过来,跑上面包车。

“你们之后要去哪?”望着那笼罩着这座城市无星的夜,茫然地问道。

“不知道,他们有些人说要去阿富汗,有些人要去印度,有些人要去法国。但我们真没想好,本杰明说想先去德克萨斯看看,但贾斯汀坚持要去西雅图,皮特倒无所谓,他一直就是个没心没肺的玩意。”烟头挂在尼尔的手中,他吐出一口烟雾,缓缓说道。

“你们会回来吗?”近似与出乎本能,脱口而出道。说实在的,这句话在我刚说出去的时候,就后悔了,他们又不是加州的人,凭什么要他们回来?

但是不论何时,离别永远都是自己心头永远挥之不去的阴云,就像是一个记忆随机而去的丧失,裹挟着,似乎一切都在往最坏的方向走去;就像每一次的离别都是永诀,就像每一天的过去都再也不可能回归;但是自己却不敢伸出手去,要构成那一天的人太多了,凭什么要他们再回来。

这一天是不是再也不会重现了?还能回到这里吗?

“可能吧。只要还有这种音乐节,我们就会来的。”尼尔随口说道。
“你也可以来找我们!”皮特突然插话到,“我们会成为大明星,到时候我们会把乐队的海报贴的到处都是!我们会成为猫王和鲍勃迪伦,这样你就可以跟着海报来找我们。到时我们一起在台上唱歌,好吗?”

“一言为定,我相信你们会成为大明星的。”
面包车在海特-阿什伯里社区停下,我跳下车,向他们挥手。
而在道路尽头的路灯下,有一个人正站在那里,向自己示意。

随着面包车的轰鸣与离去,隐藏在阴影中的人逐渐提起了自己的好奇心,我拉起自己的鞋跟,向对方走去。

“你有兴趣加入法拉蒙特影业吗?”那个家伙递出一份传单,
“其实你可以万众瞩目。”
我知道,之前有过人夸奖过自己的容貌,或许不止一个,

他们曾经怎么形容过自己的?被金色的蝴蝶、浅蓝的绣球花的雪白的雾气构成的宛如梦境一样的女人,那些对于外貌的形容词,那些算是送给自己的唯一美好的形容词的来源,就像一张覆盖在自己身上的被褥,令人安心地窒息着自己。

如今再度望向那些堆砌的形容词,就像是在窒息边缘突然发现了那床褥子就是救命稻草一般,在行将碎裂的希望前,终得以将其覆盖将其融合。

“或许我也可以去找他们。”
要是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的话,或许我也可以举办一次魔法山音乐节。

那里可能会有更多的乐队,更多的年轻人,会有更多的满怀希望的人,火人乐队可能会回来,那时他们会不会成为大明星了?艾伦呢,那家伙似乎一直对这些东西有兴趣,他当时在车上说想去英国看看,他肯定会来的。

甚至是,那一天,会在舞台之上,在无数人的摩肩接踵里,在喧嚣的声浪里,在粉色蓝色紫色橙色交织的时空里,再一次发现那个金红色的身影。那时,他大概已经三十岁了,但是时光几乎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痕迹,他会依旧年轻,宛如加利福利亚的海洋一般的眼睛里依旧充满梦想,就像这个时代所承载的希望。

到那一刻,自己一定会不顾一切,向他奔去,就像是往时间的尽头奔去,就像是往记忆苏醒的地方奔去,到他面前,向他问道:

“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拿起笔,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对方给出了一个地址,
“两天后,来门格斯大街的黑鸟酒吧找我。”


门格斯大街

夏季是干燥的,一切都被那永恒的热量炙烤成了龟裂的碎片,在循环而混乱的海陆风中,城市被风化成了齑粉,被风带去整个世界所有不知所踪的角落。

房间已经被清空了,一切原本有人居住的痕迹都已经被装箱。纸箱堆砌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和两天前一样。而自己此时趴在沙发上,望着落地窗外那华灯初上,车水马龙的城市。

那些人都已经离开了,和夏季的雷暴一样,巨响在城市此起彼伏的喇叭声,怒骂声,枪声中被迅速地淹没。他们如今溶解在道路上那一条条金色与橙色的光线中,向自己——海特-阿什伯里社区远离,去往世界各地,就像一场烟花盛会过后的飘散的烟雾。

他们都是那样的吗?他们或许就是烟雾。
自己也是烟雾,被粉红色带有致幻效果的滤镜裹挟起来的烟雾。
雾是要散的。

望着视线尽头,好莱坞山上巨大的“H”正散发着白昼般的光芒,宛如无数次的宣誓,只要自己能够到达那里,就能再一次见到他们。

回到了公寓的客厅,那里贴满各式各样的乐队粘贴画的行李箱正摊开在地上,我把收拾好的衣服整齐地叠放在行李箱的一侧,另一边则是一些日常的洗漱用品还有化妆品。

说实在的,其实自己并不懂化妆,那些化妆品都是照着路边的广告买的,至于那些伊丽莎白.雅顿还是蜜丝佛陀,是一无所知的。

“干脆明天素颜过去,实在不行到地方再叫对方处理一下。”如果真的是不会的话,那整再多也是弄巧成拙。

太累了,在收拾完所有的物品后,就昏昏沉沉的躺倒在沙发上,直到第二天被卧室里的闹钟震醒。

慌乱地洗漱完毕,拖着行李箱向楼下冲去。门口,有一辆的士正停在那里,
汽车发动了,向着所有人都期待的那个巨大的好莱坞山开去,鹰从之前音乐会的铁架子上飞下,与的士平行,然后提高高度,往那个巨大的“H”飞去。

的士在门格斯大街295号停下,这里是黑鸟酒吧,而公司派来的那位接引的人已经站到了门口。

与想象中不同的是,这个酒吧的地上部分并没有招摇的霓虹彩灯招牌,也没有华丽而颓废的画报。那里就像是一个白色的文艺咖啡厅,周围有蓝花楹与绣球花环绕。

“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芭芭拉,芭芭拉.尤格曼,之后会是你的经纪人。”
她脱下巨大的扎着红丝巾的黑色宽檐帽,虽然她留着及肩的中长棕色卷发,但是精心描绘的剑眉,偏短的眼线,贴近皮肤色的眼影、腮红和于此形成明显对比的干练的红唇,配合上YSL的香水和黑色贴身的女士西服,竟有一种精明干练的感觉。

她拿下烟头,在烟灰缸在摁灭,接着说。

“多的话我不必说,这份文件上都写得一清二楚。公司总部在科尼岛,他们会帮你搞定房屋,你签好了我们就出发。”

实际上我并没有怎么看那份文件,毕竟这种文件时常具有一种贵族式的繁杂与阴险,长,一层套一层的从句,蜈蚣一样的单词还有令人头晕目眩的缩写。反正就不是给除了律师以外的人看的。只是随手翻了两页,做个样子,然后翻到最后一页,签下自己名字。

“当然,玛格丽特这个名字太普通,不像个明星的名字。”在玛格丽特提交完文件后,芭芭拉随口说道。

“那……起个什么名字好呢?”不自觉地向窗口望去,巨大的落地窗被花圃环绕,而蓝色与紫色的绣球正在盛放,初夏是多雨的,因此这些绣球花花瓣上总是缀满上一夜的雨水,就像拼合的琉璃碎片,就像自己的眼睛。

但是它是带来永恒的美满与注定的重逢的花。

那就祝愿自己永远幸福,永远美满,
愿自己终将与他们重逢。
“海德兰吉娅(Hydrangea),阿维娅.海德兰吉娅。”


科尼岛

“没想到你居然不在意。”芭芭拉趴在泳池边,她没有摘下墨镜,只是从旁边的果架上用银叉插起一块苹果,“导演明显就是在整你。”

“如果只是摔倒在泥坑里的话,我是觉得没什么啦。”我没有望她,或许是因为她周围鲜明且锐利的高压经常让我感到不适。用手掌遮住正午太阳的强光,从这个山顶别墅望向海对岸的城市,

“我小时候经常这么摔。”

“我不关心你小时候发生过什么。”芭芭拉把银叉放到一边,“但你不在意,气的是他,你赢了。”

“也不算吧。也许他会报复呢?”
“那也确实。”芭芭拉拾起墨镜的一个角,说道,“我建议你别那么张扬,服软一点。那群人报复可不择手段。

不过你确实是有一点演艺天赋在的,如果不出大乱子的话,确实有成为一线明星的潜质。”

但让自己回忆这十几天的演艺生涯,好像也没想的那么糟。尽管芭芭拉说的是那么严重那么冲突不断,不过自己能在每天早晨吃到果酱面包,晚上还有意面,这种事情本来就已经足够幸福,毕竟自己六月初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状态。

伸出手去,六月末的夏季,水汽正在凋零,灼烈的夏日将一切事物都强烈曝光,一切都笼罩在白茫茫的底片上,仿佛远处的城市和她几乎所有不堪的记忆都已经被太阳吞噬了一般。

从未被如此的失真感所裹挟,尽管这种失真感从六岁那年就开始萌芽,但是直到如今,等待着一年最长的白昼度过全身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可以抛弃一切创伤,因为曾经有那么一两天被人爱过,而如今自己也可以去追寻爱。

那终于可以忘掉过去吧。

“但我还是得提醒你。”芭芭拉从果盘底部抽出一根万宝路香烟,在点燃它并体会了第一股快感后,用烟头指向山下的摄影棚,“之后,你会在这里遇到很多黑暗的东西,很多不公的东西,很多潜规则。你有义务去沉默,去习惯它们。那些天王巨星,也是参与过这些交易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芭芭拉是多虑了。毕竟在自己看来,可能穿在身上的淡粉色大纱裙在可比自己更为珍贵。毕竟,那些曾经坑坑洼洼的粗糙的,开裂的,带有一点轻微炎症或者偶尔流出脓血的身体,真的有人愿意触碰吗?

需要比很多人展现出更强的适应性,需要习惯那些从地面扬起的风,需要习惯穿着白纱裙倒在沾满了车来车往脚印的雨后的泥土洼地,需要习惯在喉结处都能闻到的狐臭,需要习惯在黑鸟酒吧里凝望着着那些醉醺的幻影和幻影内心深处的外溢的欲望最后再被拖到他们之中,需要习惯在遭遇这一切后,在浴缸中,小心地忍受着手臂的酸痛给拍戏中再度发炎和化脓的地方涂上药膏。

望着浴缸中被自己刷下的皮肤,将自己全部没入水中。在浴缸上漂浮的鲜红的玫瑰点缀着雪白的泡沫包裹着自己,宛如戏台上女主盛装登场的的白纱裙。而自己则是躲在她们身后,偷窃了那些永远幸福永远被爱的女人的生命,伪造一个完美的皮囊,将所有的不堪与痛苦都连同伤口处外溢的鲜血牢牢锁死在其中。

但自己明明无数次发誓,是想要变成这样的,是想要永远幸福永远被爱,但如今自己的生命开始逐渐撕裂——这是好事吗?至少自己在物质上没有那么匮乏,至少他们的虐待总比自己父亲要……好上那么一点?

或许就该这么忍受着吧,毕竟这是自己应得的。

直到一年之后的某一天,
我甩开了导演的手。
好恶心。

“我只是在探查你身上的伤疤。”德里斯科尔压低声音,他的烟头如今就像是生产愤恨的机器,让本就逼仄的摄影棚又蒙上一层阴霾,“服装设计的时候需要遮住这些疤痕。”

“导演您应该不是拍三级片的吧。”我恶狠狠地盯着他,“有衣服需要露出那种地方吗?”

大腿根部存在疤痕,我知道,而且那个疤痕是在铁丝上划伤的痕迹,而铁丝的来源——正是逃跑那天翻越窗口时被划伤的结果。他曾包扎了那里,可如今,却又被面前这个散发着偏执与恐惧的,扭曲地微笑着的,怒目圆瞪着的怪物侮辱。他一直这样,尽管芭芭拉说这种事情在演员身上太常见了,他也不是第一次这样以自己的恐惧当作食物一般地沾染自己身体,但是只有这里不行。虽然自己身上的伤疤多得连自己都无所谓,但只有这块不行,只有他包扎过的地方不行。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变成怪物都无所谓,但他,但他们不能被侮辱。

德里斯科尔叼着雪茄,走到摄影机前,用力甩开周围的电线,大喊到:
“继续拍摄!”


城市CBD


“你嚼过霓虹灯吗?”
在好莱坞山,那巨大的,倒映着整个城市的光辉的“H”之上,如今我正靠在它的身边。而凸凹不平的,在笔直的树干与扭曲的树枝交错的山间森林中,青苔和真菌正在孳生,它们囫囵吞枣般地咽下城市的霓虹,没发出一点咀嚼的声音。

“你知道吗?那些霓虹的质感就像玻璃一样,但是更轻薄,轻轻一嚼,就碎了。然后割的一嘴的血。”

半个身子浸没在那巨大的“H”的白光中,那些强烈的光线让自己想起戏台上的聚光灯,那曾是我在海特-阿什伯里社区的公寓中望着的期待的目标,然而那时却忽视了夜间山上森林的寒冷,这件粉色的针织衫无法支撑深秋沾满凝结的水分的寒气的侵袭,但是我又必须来到这里,给自己一个交代,哪怕这实际上根本不配是个交代。

挥挥手,拒绝了芭芭拉递来的万宝路香烟,而对方则自己取出一根香烟,用打火机试点了一下,潮湿的空气在火星发出第一声呜咽时就将其扑灭。芭芭拉微微皱眉,旋即将香烟塞回烟盒。

“准确来说是像冰一样。但是谁都要忍受这些冰,因为谁都要忍受冬季。”芭芭拉从斜跨的包裹中拿出一些随手携带的文件,继续说:“兰蔻打算在今年年底进入美国市场,公司打算让你去接它们Marrakech极品香水的代言广告。”

她将被风吹散的头发随手甩到肩后,继续说:“我还是相信我的眼光的,《Felicita》果然获得了巨大成功,这也是你第一次当女主的剧,公司觉得可以在你身上投入更多。”

“但是我建议你最好以后仍然是收敛行事,”芭芭拉微微收起文件夹,盯着那兀自望向天空的阿维娅,“虽然明星有这样耍大牌的脾气,但是以你半年和导演大吵三次的频率,导演迟早在其他地方恶心你或者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设计你。”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倚靠着巨大的灯而滑下,抱着自己的膝盖,将自己蜷缩起来,她的眼睛闭合而牙齿在不断地打颤,而又像是知道了什么,她松开手,让自己瘫倒在灯下。

不想吵架,当然不想吵架,一切巨响都会让自己逃跑,逃到不被人发现的地方蜷缩起来,等待必然的虐待。瓶子破碎的滋啦声,衣柜翻倒的哐当声,聚光灯打开的啪嗒声,玻璃酒杯碰撞的噼啪声,男人的怒吼声,女人的尖叫声,它们宛如一场让人崩溃的拙劣的交响在晚高峰的高速路上演奏。而且,德里斯科尔的声音很大,就像一个喇叭或者震荡的音响在面前播放,几乎快让自己晕倒。

但是不行,必须得站在那里,即便对方之后用各种恶心人的戏的重复来折磨自己也必须得忍受。不是,不是因为自己到底有多么重要,自己这种人扔到垃圾堆里烂掉都是应当的,但是他们不行,他们所留下的一切痕迹,绝对不能给与那个扭曲的善于折磨的怪物手中。

“为什么你要选择当演员?”

十天后,在鹅黄色的宛如砂砾一般的光线里,化妆品堆砌着,宛如各种色彩的粘连,胶状的颜料与空间中的霓虹的灯彩交错,而那些粉饼和眼影中的粉尘正在逃逸,和空中那幕天席地的光彩会合。

而笼罩在色彩与光源之中的化妆师,如今拿着沾满了淡粉红色的腮红刷,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在比对各种化妆品的间隙中随口问道。

“因为我曾经和一个乐队立下过约定,他们说他们最后会成为猫王或者鲍勃迪伦。那时我想我得要有一个与之相配的地位,譬如玛丽莲.梦露之类的。”

我喜欢聊这些故事,我需要用很多东西来强调自己的目标。毕竟这里永远是极端的,极端的浮华和夸赞和极端的虐待和斥责宛如巨大的波浪,在必然的逆流而上中随时将自己沉入水底或者是带往不知名的地方。

“话说是哪个乐队来着?我听的摇滚还不少,或许你所说的乐队我也听过呢?”

确实没想到他居然也是摇滚的粉丝,毕竟感觉他大概是比自己是要老一辈的。
话说回来,阿尔弗雷德这时候应该和他差不多大吧,感觉他会是喜欢摇滚的那种类型——尽管十年前流行的应该是民谣和爵士。

“火人乐队,如果你一年前去过魔法山音乐节,你或许会知道他们的。”她笑着说道,“虽然他们当时的演奏很青涩,但是我感觉他们那一股冲劲会让他们成功的,我相信。”

如今再度回想起来,1967年的美国确实是唱片溢出的时代,每一次去往路边那些随处可见的唱片店,永远会发现全新分类的唱片架和全新乐队的专辑。

“好吧……或许我那时是太关注那个在台上的杰弗逊飞机乐队了,我还真没注意。”
“那时有冲劲的年轻人可太多了,那一个个恨不得让美利坚改天换地变成地上天堂的。后来呢,那群人聚在一起,搞了个音乐会,就没了。那群乐队再后来连名字都没见到,魔法山音乐节前,流行的是披头士和‘滚石’,魔法山音乐节后,流行的还是披头士和‘滚石’。”

是的,不过我也不知道该不该说是的。我在那些唱片店门前驻足的原因,不过是希望去寻找一些他们之后的痕迹。然而每一次都是败兴而归,老板站在店口,用夸张的表情和奇怪的表情,一遍又一遍的给我介绍那些在年轻人中风靡的“披头士”和“滚石”,明明我已经无数次说过我对那些摇滚不感兴趣。

但是,我仍然感受到了一种心脏撕裂的痛感,就像是有人抽空了胸腔中所有的血液,被气压逼迫的心脏开始破损。明明它是如此的符合任何一个人的常识,明明芭芭拉无数次的和我说过,所谓的流行都是站在无数其它人的尸体上的成就,绝大多数的梦与理想都不过是昙花一现。

但是我就是无法接受,那一天凭什么是昙花一现啊。因为它太过美好了?因为它在宣扬爱?因为它在尝试治愈受伤的人?凭什么啊,恶不恶心啊。

我感觉酸液正在我的胃中翻涌,无名的恶心如今正在整个腹部横冲直撞,混杂着那些该死的化妆品,桌子上的化妆品,脸上的化妆品,粘稠的它们如今在暖气带来的蒸腾中散发着扭曲和修饰的恶臭味,就像自己的皮肤会因为它们而溶解一般。

我强行打起精神,勉强挤出最后一点乞求:
“才一年而已,爆红是需要时间的。”

“一年,一年差不多就够了。一堆乐队成立不到半年就解散。那些什么爱和和平,充其量就是那些高中生大学生无处安放的荷尔蒙和多巴胺,来的快,死的更快。”化妆师从梳妆台上取出唇蜜,轻蔑地说道,
“我知道你期待着什么,
但是事实上那种用爱就能拯救一切的童话故事是活不了多久的。”

我挥了挥手,示意自己需要透透气,化妆师应允了这个请求,于是我离开化妆室,在门板背后,冬至的寒凉气息中,我第一次想哭出来。

失踪了失踪了失踪了失踪了……什么都失踪了,谁都会离去,无论你身处与何处,最后你周围的一切都会离开你,从这个世界上一切可得被观测的角度消失,只剩下满地破碎的粘稠的寂寞与孤独呜咽着。你想去寻找他们?你凭什么去寻找他们?

可是……那是我唯二能感受到爱的地方。

他所说的话,我当然知道他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我知道我现在只是在耍小孩子脾气,但是——我总是忍不住认为那句话的意思是我再也得不到爱。然而一旦意识到自己再也得不到爱,绝望就开始向自己身上缠绕,直到封锁自己的呼吸。

或许是自己做的有那么一点极端了吧,或许只是观点不同而已。更何况,自己今天还有一个广告,那可是全球大牌的兰蔻,如果拍摄足够成功的话,会吸引到很多人的,这个范围不仅仅是美国,是全球。”

捧着这浅淡的想法,我推开了回到化妆室的门。

“或许吧,或许这个结论还是过于残忍。”化妆师低下了头,“但是你还是能创造些什么的,你知道的吧,玛丽莲.梦露。”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我需要去做什么,就像再一次用爱去找回那群人,既然任何人都需要爱,那么如果这一次,我和她一样,在世界中心呼唤爱的话,那么那一天会重现的,我相信。

只要再一次创造那一天的话,就能得到爱和幸福吧。

在定妆水喷洒完毕的那一刻,我起身,推开正门,在那霓虹招摇的广场下,在车灯交错的空间里,那一天,再一次身着缀满粉色绒羽和珍珠大拖尾礼裙的我,向整个纽约的光芒万丈奔去。
那一天会到来的。


康兹曼大道

夏季的空气灼热而粘稠,炙烤着康兹曼大道已经开裂的沥青。空调吱呀作响着,尽管它们已经全力运转,然而这丝毫不能降低这狭小咖啡馆沉闷的燥意。冰块已经在许久的沉默中融化,半个小时前点好的拿铁已经被融化的水覆盖住了原有的味道,然而现在是才刚刚十二点的正午,距离暑气完全褪去,至少需要五个小时。

从随身携带的包中抽出一张湿巾纸,擦拭着从自己眼角渗下的汗水。幸好最近没有什么工作,不需要顶着浓厚的妆容去忍受混杂着化学药品的汗液流入眼角的痛苦。然而尽管是这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偷拍,我仍然需要佩戴口罩,在黑色对于热量不断的吸收中,蒸腾在自己的墨镜内部,使其凝结上一次厚重的水雾。

因为无法忍受在这里继续寻找那样的书店的折磨,所以就随便在街边找了一家有空调的小咖啡馆坐下,然而此时小小的咖啡馆已经挤满了来避暑的人群,迫于无奈,我只好和一个人拼座。

本来我打算看到出租车就搭车离开的,然而不知为何,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一辆出租车路过,我只好百无聊赖的坐在座位上,一遍又一遍地揣摩这间小小咖啡馆的简陋装潢。

我面前的是一位有着红色卷发的,带有浓重苏格兰人样貌特征的少年,他的眼睛是罕见的绿色,像绿宝石一样,鼻梁和颧骨较高,让他五官的层次显得更为层次分明,然而他的皮肤较一般的苏格兰人更深一点,保养的也不是很好,然而脸上有一些淡棕色的雀斑,给面部增添了一丝青涩。他身着哥伦比亚大学的校服,侧坐着面对自己,手里是一份摊开略微高过她头的报纸,那份报纸是我原本想要在报刊架上拿却被他临时截胡的最后一份报纸。而更抢手的杂志早在自己来之前就已经被拿空,导致我成为整个咖啡厅最百无聊赖的几个人之一。

忽然想起来,明明这里离大学城很近,然而我在这附近走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却没有发现一家书店,而且今天早上来的时候,还把地图落在了酒店中,现在要回去的话,大概今天就废了。

如果对面是学生的话,那大概对这边非常熟悉,或许我该问一下他:

“请问,这附近有书店吗?”
“这附近没有书店。”他放下报纸,小心折好放在手中,“不过我打算和同学们开一个,现在正在筹备装修,虽然我们目前资金好像有点流通不畅,但是会解决的。”

“那你们打算卖什么书?”听到他们打算开书店的消息,我来了兴致,继续问道。

“大概是一些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之类的书籍?”他思考了一会,继续说道,“最近流行的那些垮掉派或者黑色幽默小说可能也会有,不过我感觉这边的大学生可能更需要更系统的一些书。”

我想起了那个书店,那个在冬至的夜晚救了我一命的书店。那时,我大概扫视了一下那里的书架,尽管它们很多书又厚又重,而且上面的单词即便对我来说是咒语一样,但我仍然眷念着那里。即便在那天之后我再也没能回去一次。

虽然我感觉他刚刚那句话也让我难受了一下,毕竟我也只是个能看进去那些写得很通俗的小说的人之一,但我想,面前这个家伙,大概也是和他、他们那样带有学生气的善良与理想的人,这就够了。

那时我从包里拿出支票簿,随手签了10万美元的支票,放到桌上,大概是我这次广告酬金的二分之一,对我来说有点多,但这值得。

“我对你们这样的书店很感兴趣。我是被这样的书店救下过一命的,因此我希望这样的书店能在全国各地出现,作为城市的光,作为那么一丝安慰。这是我的一些心意,希望能对你有点帮助。”

我将支票推给他。那时他盯着桌上的支票愣了一会,才将其拿回手中,在稍加平复后,从胸口荷包取出名片递给我,继续说道,“谢谢你对我们理想事业的支持。我叫文森特.沃洛克,这是我的固定电话,如果你需要帮助的话,你可以通过这个联系我,同志。”

“我其实不需要什么帮助的。但有机会我还是希望能在你们书店落成后来你们这里看看。”虽然从洛杉矶到纽约需要四个小时,但我觉得这并不是什么不可牺牲的时间,更何况为了广告或者电影,我也确实在满世界跑。

我准备从包中拿出名片,然而思考了一会,还是随手撕下一页笔记本,在上面写上自己本名和固定电话,递给他。

“我叫玛格丽特,玛格丽特.布什。对不起我今天忘带名片,但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我之后要去洛杉矶一趟,我去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推荐给你们,你知道的,那边可是整场运动的始发地,应该会有些特别的东西。”

我望向窗外,发现有一辆空闲的的士出现在了道路尽头。
这一次,终于没有人毁约。

我终于回到了那个书店,它依然屹立在海边,里面依然空间狭小而安宁,大量市面上罕见的平装书在这里密密匝匝地占满了几乎只能勉强让人通过的地步,这里依然被柠檬黄的灯光所笼罩,而十年前坐在门口的老板,如今已经可以在他的头部发现一些斑白的踪影。

这里什么都没有改变,大概是我来的时间的原因,这里和十年前一样,仍然没有什么人。不过这样也好,有时候人太多了,会有点不适应。

从书架上一本本搜罗那些书籍,如果他要的是那些稍微专业性强一点的书的话,大概是不能挑名字很奇怪的书。虽然最后还是出于私心,加上了一些我喜欢的金斯堡的诗集和塞林格的小说。

随手翻看了一下他所需要的书籍,然后苦涩地合上书页,把它放到柜台处。

“果然还是不怎么懂这些专业书籍,或许是我太笨了吧。”
当我再一次回到纽约的时候,已经接近秋末。循着他给我的地址,我来到他们心心念念的书店。

书店以白色为基调,夹杂着红色的墙饰和构成主义的画作。与城市之光不同,这个书店更为空旷也更为整洁,在白炽灯的照耀下,书籍以题材和论述方式整齐地分门别类,甚至每一本书周围都放置了不同译本和语言原本。

只是这个书店的内容实在太过稀少,我粗略地浏览了一些书籍上的著者,绝大多数都是“3M”理论著作和相关研究,甚至连他们的理论延伸都寥寥无几,遑论自己夹杂的小说和诗集。尽管文森特说现在这种理论书店是运动中最为缺乏的部分,但这样的安排也未免过于单调。

不过也可以,毕竟纽约这边的杂七杂八的旧书市场和书店不少,如果和自己的期待一样也未免有点过于千篇一律了。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走到临近街道的桌边,随意翻起来。

然而我没有翻几页,坐在我旁边的写论文的人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放下书,打量着这个身着飞行员夹克的棕色皮肤的人许久,忍不住问道:“你是……艾伦?” 对面转过身来,盯着我好一会,才说道:“你是,玛格丽特?对不起时间有点久了我记不清。

“不过你不是在洛杉矶吗,怎么跑到纽约这边来了?”
“因为这个地方是我朋友的书店嘛。因为书店开张,我就来看一下。”我望向正在清理书架的文森特,继续说道,“话说你怎么跑这边来了,这里离你大学大概有30公里啊?”

“别提了,现在大学乱成一锅粥了。”艾伦望向窗外,似乎这条路的尽头,隐隐约约出现游行学生的影子,“我没有想到学生们居然坚持闹事了快一年多。现在整个大学压根就没有任何教学秩序,那些学生就在校园里随便找一个地方,宣传自己的主张。"

“前几天,大概是学生和老师终于谈妥了。打算建立一个特别小组改组学校,初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因为我和那些人关系都还行,就被推出去完成这个任务。

我本来觉得这事是终于结束了。然而没过一周我就沮丧的意识到,我们提出的建议被双方接受的几乎是寥寥无几。大学没有任何变化,我只好来到其它的大学城附近书店来完成我的PhD论文。”

我从他那里了解到一些事,如今这些学生的运动正在向一个他并不愿意看到的方向转变,一种更为无序化更为碎片化更为棱角分明的状态。不同思想的学生之间泾渭分明,他们将对方视为比造成现状的政府更为恶劣的敌人,甚至不惜用暴力手段去消灭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而对于那些处于理论和系统之外的人,他们并没有对他们循循善诱了解理论的耐心,“他们对于不懂这些理论的人们和那些他们口口声声说要帮助的人,实际上很轻蔑。”他那时如此说道。

依旧是无名的苦涩在心头盘旋着。就像是存在着的沉默或者是宣战的隔阂,横亘在每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缝隙间。我隐隐约约意识到,哪怕文森特说他们的理想是创造一个比那个夏天更自由,更幸福的世界,它或许与我自己想要的目标相去甚远。

许多天后,我听说文森特他带领着“SDS”选择退学,他们宣称如今的学校已经一批精通反暴动特别技术的圆滑新贵占领。那些退学的学生最近在西十一街附近徘徊,似乎是在准备着什么。

他那时和我打电话,说是希望我能支持他们的事业。他们说虽然他们已经在尽可能的募集资金,然而离他们的目标仍然有所差距。我最终还是同意了,哪怕我已经感觉到了明显的不对劲,然而我还是始终保持那样一丝幻想,万一这一次有所不同呢?

然而当我将现金分批次交给他的时候,他沉默了许久,没有在资助范围上写上我的名字。

“我还是不写你的名字了。”文森特当时如此说道,“你本来应该有一个更璀璨的未来的,阿维娅.海德兰吉娅。”

“我要是在乎那些堆积的财富或者是舞台的聚光灯,那么我就没必要给你这些。”我答道,“我就是出生在社会底层的人,我清楚地意识到那些在底层的猪狗不如的日子在心理上留下的伤害不是能用金钱治愈的。我资助你,不仅仅是我的自我治愈,更是希望像我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所以你是要避免怎么样的悲剧?”他如此问道。

“没有爱的悲剧。”在那一瞬间,我脑中有很多的词汇划过。关于那些主义的,关于异化的,关于自由的,关于隔阂的,关于不理解的,然而最后我还是觉得,在城市之光和海特-阿什伯里社区所让自己幸福的,自己一直在追求的,还是爱。

他没有回复,在许久之后,感觉话题已经结束,我便打算离开。

“实际上你对于那些理想毫无兴致。”在文森特整理那些账单和文件的时候,对我如此说到,“你只是想要找一个完全地能理解你和呵护你治愈你的地方,那里是哪是无所谓的。”

“但你们这里不就是满足了这样的需求吗?”我望着远处正在忙碌的学生们,如此说到,“我不是去寻找它,我是在创造它。”

“但那个世界根本不存在。”文森特说到,“你只是以为爱之夏能做到,它不能。爱之夏做不到,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都做不到,甚至是存在异常的世界也无法填补你留下的空洞。因为它存在于过去,没有什么能弥补过去。
哪怕你的未来没有任何伤害和危险,你的过去依旧在伤害着你,依旧促使着你,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但是至少让我见证什么吧。”这是我在离开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在不知过去多久之后,文森特通知我,在西十一大街,那就是他们的最新成果。

那里让我再度想起了在邦克路的童年,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劣质的烟草味,泥泞的地面坑坑洼洼,帆布鞋踏在昨夜暴雨积淀的水坑中,溅起的污水染上了洗洁精的怪异泡沫色,垃圾遍地的街道上,到处都是残留的不明的血迹和弹痕,甚至有被炸过的铁皮,很明显,这里曾经发生了火并。

跟随着文森特所给的地址,我来到了那个巨大的仓库前。出人意料的是,艾伦也在那里。

“这就是你们的杰作?一个炸弹工厂?
你们这些退学的学生向昔日的教员募集‘保释金’,就为了干这个?”

老旧的仓库已经被改造完毕,在昼夜不停的流水线上,炸药正在被填充,而那些炸药原料和尚未被取走的炸药则堆放在仓库后面巨大的空间中。而地上则是为了维持这个炸弹工厂存在的大量相互缠绕的电线。

“我们有必要做这些。这种破坏远远不够,真正的为理想献身革命者‘要随时准备去杀人,并且要迫不及待地去杀人’。是吧,玛格丽特。”
他引用的是拉里·D.格兰特沃尔,一位哪怕是在“SDS”中都属于最激进的人的名言。我望着那些堆积在各处的硝化甘油,沉默着。

“不够吗?”我问到。
“不够。”文森特抱着手臂,平静的回答道。

“你们确实也只能做到这些了。”艾伦没有看他,只是冷漠地说到,“你们比那些40年代人多的只有些晦涩难懂的陈词滥调和一些幼稚的热情,这里是工人区!你们知道这里出事会发生什么吗?你们有哪怕一点那些40年代的人对于工人和流浪者的同情心吗?”

“如果我们没有的话,我们应该对现状保持沉默。”文森特如此说道,
“你也不过是个在校园里粉饰太平,来阻止我们的理想实现的权威的走狗罢了。”

“如果你们把用于立场划分与坚定纯洁性的时间去贫民窟帮助儿童,你们离你们的目标或许还更近一点。”艾伦说道, “我就是在这里长大。我就是靠那些人来到哥大的,至少我比你这个高知律师的儿子清楚真正的左翼是怎么样。”
我想我的人生也是这样的一个剧本,可是我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我依旧没有看见什么希望……可我现在也不知道我到底能否得到希望。

如果我当时留下来,去考一个大学,去继续学习的话,会比现在在科尼岛的自己幸福吗?实际上我也拿不准,然而那个校园里剑拔弩张的恐慌氛围依旧让我压抑地喘不过气来。

他们的争论并没有停止,而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似乎我们面前的传送带正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随着传送带转速的不断变化,跳动的电火花溢出,落在了地上缠绕着的,一节外皮破损的电线上。我本想拉住他们两个快跑,然而在那一刻。

“小心!”
艾伦突然冲过来,将我扑到在地,用手护住我的头,我们俩一齐摔出这个仓库。随着第一声巨响,在我们聊天旁边的炸弹顿时爆炸,而我们身后的第一个炸弹的爆炸引起了周围所有的存放的液体炸药和固体炸药的联锁反应。仓库的结构如今正在四分五裂,而巨响、强光还有幕天席地的钢筋与铁板碎片席卷了一切。 在爆炸的白烟散去后,我在一片仓库的废墟中苏醒,我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我的身躯上没有留下严重的伤口,我用左臂轻轻将对方抬起,将自己和他从废墟中搬出。

远处那个巨大的工厂如今成为了一片废墟。巨大的铁片、预制板和机械的碎片堆砌于地,上面沾满和化学药剂混杂在一起的学生们的血液和脑浆。而人的肢体,人的内脏从那些废墟里的空隙中溢出,甚至在有一个断掉的,已经被炸得血肉模糊的头颅,用他那仅有的左眼,盯着我。若有若无的呻吟声,配合着远处警笛声与救护车鸣笛声,在我耳畔回荡。

他伤的很重,弹片卡在了他的背部,胸口,额头,到处都是,他的左手臂已经被炸断,掉落在地上,还在不断地痉挛,他的背部有被严重撕裂的伤口,甚至可以看到里面的骨头,我撕下自己的衬衫,尝试止住鲜血,这毫无意义,一旦将布料覆盖其上,瞬间就会被染红。我架着他,向远处的大道走去。

我此时已经失去了任何思考的能力,仅仅只是依靠着本能行动,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拥有如此大的力气,然而如今这样的说法已经毫无价值。他胸膛的呼吸越来越微弱,他的肌肉正在失去弹性,而他的身躯也在冷却,迅速的冷却。终于,在我的体力耗尽的那一刻,他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呼吸。

“哈……哈哈……这都是什么啊……”

我跪在那里,却一滴泪都没有流出来。只是断断续续地,发出一声声若有若无的笑声。

文森特,那家伙没死。我早该意识到的,他早就预见了那里电线与电火花的异常,提前一步跑离了这个工厂,直到这一切结束后,才终于从阴影中出现。

“哈哈……你他妈怎么不去死啊……我他妈怎么不去死啊……哈哈……”
直到最后,只剩下了宛如背景音的警笛声和笑声。

西第十一大街的仓库爆炸,最后死亡32人,重伤15人,轻伤53人。而仓库爆炸后,政府以抓捕威胁自由主义的左翼分子和苏联间谍为由,在全国各地搜捕这些政治上的左翼分子。

有人在纽约的平民窟看到军警正在向小巷子里发射火箭弹,原本的集会抗议遭到了枪械扫射,有人在演讲的时候被暗杀,而关于地下私刑的传言在这座城市悄无声息的滋长。

一切又像十多年前一样,沉默的恐怖正在包裹着这里的喧嚣,站在街道上的抗议者被一批批地被逮捕。虽然仍然有无数的音乐会在这座城市上演,然而连它们的歌声似乎都开始小心翼翼。

他们正在杀死那个夏天,疯狂的夏天被军警们扛上了手术台,他们正在试图挖走夏季的前额叶,这样这一切的疯狂就会降温。

然而那些激进的学生团体却始终在抵抗着,即便它们实际上四分五裂。它们依旧在呼喊着自己的主义,依旧在宣传建造这个理想国的方法,仍然在大学里剑拔弩张着,将与自己主张不一样的人们斥为和这个阴险狡诈的政府的走狗。

我现在却不知道到底该做什么。我真的对这一切的真相一无所知,就像我对我现在这个书店的书籍一个字都没看懂一样。

虽然风声如此紧迫,但是文森特拒绝关闭书店,我不知道这是他的家庭的原因还是只是军警还赶到。而我依旧是坐在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的位置,我手上拿着也是和那天一模一样的,马尔库塞的书。

我知道那个被学生当作炸弹工厂的仓库的爆炸是个意外,然而我望向文森特,这个大力鼓励“SDS”把那个仓库改造成工厂的人,我仍然觉得他就是杀死艾伦的凶手,当然,我也是,我也给那个该死的炸弹工厂资助了。虽然他划掉了我的名字,但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么做了。

他站在这个桌子靠近大门的那一侧,随手翻着一本书。然而他压根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只是通过翻书来减轻自己的压力。然而,他没有办法去掩盖自己的焦躁,只是走回原本的书架旁,将书放回。

我咬紧嘴唇,最后仍然没有想到到底该说什么。只是将书推到一边,漫无目的地在这个书店行走。我清楚地意识到它不会是城市之光,但是我原本认为它也会像那里一样,再度照亮这座城市。

然而在他转身的那一刻,他突然对着我喊道:“快走!”
随着门口有一些学生的怒吼传来,一个燃烧弹落在原本正对书店门口的书架上,吞噬一切的火焰将书架上所有的书都燃烧殆尽,木质的地板被炙烤地吱呀作响,火焰顿时就将我们和正门隔开。

我们逃到书店前往库房的门处,他在自己的荷包出寻找着库房的钥匙,将其插到门上,将门拧开。

本来我认为我们能就此离开时,他推了我一把。

我倒在地上,我的右臂因为磕在了一根钢筋上,它割开了我的小臂,皮开肉绽,鲜血顺着胳膊滴下,但是我已经失去了对痛苦的感知。而在那一刻,有一颗子弹,从书架的方向射出,打穿他的心脏。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将库房的门挂上。

在我视线的尽头,那些赶来的荷枪实弹的警察们,包围着整个书店,他们什么都没做,只是等着那个爆炸的燃烧弹将整个书店燃烧殆尽。

我冲过去,疯狂拧动门把手,然而毫无意义,火焰的灼烧使书架倾倒,倾倒的书架和书籍堵塞了门,推门只会发出毫无意义的吱呀声。

我试图锤门,然而我的右臂如今已经因为剧痛失去知觉,我想要叫人,然而如今却无法再喊出一丝声音,就像所有的精力都已经耗尽一般。

用着最后一丝力气,我撑着墙壁,从书店的后门离开。
在终于走出泥泞的小巷,在视线的尽头康兹曼大道的车水马龙时,我终于失去所有力量,跌坐在地上。

在我失去知觉的前一秒,我在墙脚的缝隙里看到,
玛格丽特正在那里盛放。


绿洲赌场

“感觉怎么样。”

他拉开了窗帘,即将落下的太阳在厚重的幕布里找到了一丝缝隙,粘稠的光线在地上蠕动。橙黄色、浓烈的橙黄色,像涂了油的蜂蜜罐子。

总归是走到这一步了,他们这一次把我带到了这里,这堆砌着宝石和丝绸的,在堆金积玉的喧嚣的疯狂的尽头,我终于来到了这宛如黄金制成的烂泥一样的酒店里,和一个陌生男人一起。

他浓重的,混合着大量的古龙水的狐臭随着他的鼻息在我面部扑散,而那粗糙的带满了庸俗的巨大宝石戒指的手在我的肩部摩挲,他正笑着,和那个散发着恐惧与扭曲的怪物一样,带有浓重的醉酒的气息。

我忘了他的来历,一个黑帮的高层?加州的议员?亦或是另一个公司的演员?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德里斯科尔这一次把我推了出去,作为对于我在纽约那些破事的惩戒。

或许我该听芭芭拉的,但是面前的这个男人和德里斯科尔有什么区别吗?

我望着他,突然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你想看到什么?”
他那仅有单调的黑的瞳孔看着我,宛如一头随时就会扒开你的全部吃掉你的全部的狮子。

“你到底是什么?你到底想要什么?”
“如你所见,是下一个天王巨星,是整个好莱坞和整个美国六十年代最闪耀的代表。”我望着他,这一次依然是我最常穿的粉色长裙,丝绸制成,而在腰部则是精致的黑色金环皮带,这是我在荧幕上最具代表性的装扮,手臂上却戴了丝绸手套,“可是独属于你的专有服务。”

我确信我刚刚所说的不过是外强中干,用长裙的光鲜亮丽遮盖所有的不堪的我,强撑着被剧烈的自卑侵蚀的随时都会溶解的外壳。

我走到恒温器面前,将其关掉。
他从身后抱住了我,带着夏季粘稠的暑热,他身上的汗水和自己身上化妆品的化学药物气味与空气不流通时的油漆味混合,形成了恶臭的囚笼。

就这样吧,什么都无所谓了,反正那个地方一定是死去的。
芭芭拉是对的,就这么接受一切,好像也不错。

他拉下了拉链,粉色的长裙随即坍颓,松松垮垮地耸拉在自己的腰部,他没有看我的身体,只是将手伸到腰带处,随着“咔”的一声,长裙坠落,露出了我的胴体。

我往后退了一步,摘下手套,把自己的全部露在对方面前。

“这就是你想看的。”
脖子处的淤青是被绳子勒的,腿上的淤青是摔伤的,躯干上密密匝匝的伤口是被玻璃碎片扎的,脚上的瘢痕是冻伤的,手臂上的焦疤是火炙的而刀疤是铁皮割的,头上的肿包是被凳子砸的,它们都没长好,它们都没有办法长好,它们都来不及长好,是你们的杰作,是唯二的光芒消散后你们送给我的,这就是你们想要的。

之后随你处置吧,我已经无所谓了。
“什么都没有嘛。”他说道。

什么都没有吗?这样的结果让我混沌。我对于伤口,不管是心中的伤口还是身体上的伤口总是如数家珍,没有,怎么可能没有?

然而我在记忆中寻找一切能证明这些没有长好的证据,可惜,什么都没有。或者说,我现在所有的经历所带有的前提条件就是:它们已经长好了。

通过卑劣地偷窃那些在杂志封面上,在电影出场中,在广告上那个光彩夺目的阿维娅.海德兰吉娅的外壳。

什么都没有,什么都长好了,都是幻觉而已。时间和目光这种事物在这种地方永远是最混账的,把所有别人能看到的伤口都缝补地只剩下一抹淡色,然后让幻觉和记忆继续在意识中凌迟自己。

他的眼睛向我的大腿根部望去,又是这里,那群人永远只会盯着那最外层的人皆有之的地方,不过我也不该抱着太大期待就是了。

他的视线在那老旧的记忆的划痕处游走,那吞噬了眼白的黑此时再一次停驻在那里,嘲讽着,蔑视着,他们总是这样,他们一定是这样的。
“被谁上过了?
”真恶心。”

玻璃碎片混合着血,溅到我的脸上。
我抄起了烟灰缸,向他的脸上砸去。

他满脸是血,仰面朝天在地板上,巨大而溢满油脂的身体蠕动着,呻吟着。

我慌乱地捡起衣服,缩在房间的角落,我没有报警,只是不停颤抖着。

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他们凭什么要在意你?我不想死。他们凭什么要了解你?我不是故意的。谁还在意那些记忆?都死了,你们把他们杀了。

他们愿意看到你这样吗?那些你在意的人,那些在意你的人?愿意看到你这样吗?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伤害他,我不想……我真的不想……对不起。

我啊,果然只是一滩玷污爱意的烂泥。

而当我再一次坐在法拉蒙特影业的总经理室的时候,宛若两座大山一样的保镖正在我的身后屹立着,而总经理从抽屉找到一块丝绸眼镜布,擦拭着自己的钢笔。

“我们上一次遇到这样的人,是谁。”他把钢笔放回笔筒。

“弗兰西斯.法默。”位于他左边的保镖答道。

“这一次我们最好不要直接将她告上法庭,毕竟‘好莱坞女星把人砸成重伤’对我们可不是什么好新闻。”总经理捏住眼睛的左角,盯着我说道,“直接将她当做精神病发作,送到精神病院治疗就好了,毕竟现在治疗精神病可是随治随好。”

随治随好的精神病,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疯狂的母亲被暴怒的父亲拖出家门的那一天,他们夺走了她的灵魂,让她变成了一团蜷缩在沙发上的浮肿肉球。

我也会变成这样,会变成这样,在三十分钟内被夺走灵魂,往后余生,只能蜷缩在床上,蜷缩在沙发上,对一切都失去觉知,对什么都麻木而愚钝——哪怕自己所在意的人想回到的那一天再度重现,也无法感知。

冰锥……自己不会忘记的。

想挣扎,可是如今全身就像定在了座位之上,再也无法动弹。每一步的反驳,每一声的抗议,都是对于自己疯子身份的坐实,无法反抗,无法辩驳,宛如泼在自己身上的烂泥,除了注定的接受,其余都是越描越黑。

“没必要,送到精神病院也是砸了自己招牌。”在一旁倚靠着的芭芭拉微微扯了扯帽檐,“不如用她的婚姻吸引媒体的注意力,然后转头买通一些媒体,说那家伙被砸成血肉模糊是因为意外。”
她对自己使了个眼色。

我当然知道这是最好的结果,至少自己还是自己,至少自己还能识别他们。
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天色已经全黑,今夜,没有一颗星星闪烁。
还有能挽回的一步吗?能逃离这里吗?

不能了,在门格斯大街那单纯地期待着重逢的自己,草草地看了一遍那些条款就擅自签了字的自己,直到后来的许久,当律师一遍遍帮她解释那些条目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所签下的,不过是宛如卖身契一样的霸王条款。

按照这些繁复的条款,如果她要逃离公司的话,公司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条款告地自己身败名裂身无分文。

伸出手去,面前那无星的夜晚逐渐褪去,在迷蒙的幻影里,再一次看到了那炉火长明的书店,再一次尝到了那温甜的热牛奶,伸出去的手被最后被一个人握住,在恍惚中抬头,再一次看到了那个在巨大墨西哥草帽下,金红色的,拥有宛如加利福利亚的大海眼睛一样的男孩。

而在自己张嘴的那一刻,面前的幻象再一次破灭,无星的夜幕吞没了那若有若无的温暖的幻象,而那永远孤身一人的自己,则躺在空旷而寂静的卧室中央。

眼泪从眼角滑落,在枕套上晕染着,而自己则用难以细弱的几乎听不到的声音,颤抖着说道:
“阿尔弗雷德,你还能再救救我一次吗?
求你了,能救救我吗?”


马尔默庄园

觥筹交错着,破碎着,巨大的香槟塔就此倒塌。在马尔默庄园别墅的中央,赶来狂欢的人群簇拥在门厅中,夹杂着摄像机拍摄的曝光声和不时闪烁的耀眼白光,向中央的水池涌入。

那个当红的演员,我未来的丈夫,如今站在大厅中央,一身雪白西装,用发胶精心打理的头发反射着吊灯的光线,他彬彬有礼地从吧台取下一杯红酒,向每一个来访的嘉宾致以敬意。

是我的婚礼,但我和管家申明了为了让宾客看到最完美的自己,所以要等宴会到达最高潮的时候才会出现。实际上也不是什么妆容还是服饰的问题,如今我只是把我自己所在阴暗房间的沙发上,随意的调出几个电视频道。

什么都没有。我早就意识到了,这和如今这个在电视机里演说的那个透露着阴险权欲的家伙毫无关系,那些大学生说那个家伙是扑灭希望和夏天的冰锥,可事实上那个人不过是给一具垂死的肉体做了冰锥手术而已。那些向教员募集保释金而制造炸弹工厂的学生,忙碌半天,却炸死了自己。

留声机依旧在放送摇滚,我挪开撞针,突然发现这个吱吱呀呀旋转已经几天的碟片已经部分磨损,我将其随手扔到垃圾桶里,从底下的柜子里抽出另一张碟片,是披头士的《埃莉诺.里格比》,这首1966年的歌,如今却落满了怀旧的灰烬,我用丝绸仔细地将它擦净,随手放到留声机上。

“All the lonely people
Where do they all belong?
No one was saved.”

没有人会得到救赎,我知道的,他们早就在那个夏天诞生以前就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不可理解会将这些幻觉肢解地一干二净,真是只有人生完美的人才会有的冷酷而理智的分析,真是残忍。

坐到化妆台前,往自己的脸上刷满金粉,如今这些沾满黏胶的金粉就宛如一个由劣质化学品构成的面具,将所有人的孤独都隔绝在这浮华的微笑中。

再一次穿上那一天在时代广场上拍摄时的粉色丝绸裙,出人意料的是,明明是极度珍贵奢侈的布料,如今再一次穿在身上的时候,却宛如被老旧破损的布料包裹起来一样。不过没关系,没有人在意这些。

在《埃莉诺.里格比》独有的八支提琴累如贯珠、层层递进的交织中,我推开了门,正对着底下的,是早已经被肆意生长的绣球花和进行布置的玫瑰包裹起来的会场。

那一刻,底下的人群发出欢呼,记者们抬起相机,疯狂抓拍明天的头条。那个身着白色西装的男人,如今站在楼梯的扶手边,用红酒指向我来的方向。

而在我到达大厅的时候,水池边的乐队开始演奏,牧师站到了我们面前,摊开那本宛如砖头的《圣经》,照本宣科着。

从门厅吹来的风,将落地窗外层的白色纱帘扬起,映照在纱帘上的灯光,跳跃着。大厅背后的管风琴终于压制住了台下人群不时的窃窃私语,那个背对着巨大吊灯的牧师如今也被灯火笼罩上了一层人造圣光,一切都是合理化的欢愉着。

那时他看着自己的脸,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但却用她平生所听到的最平和的声音问到:“还好吧?”

我苦涩地笑着,答道:“还好。”

他低下头,亲吻我的额头,低声说:“我喜欢你。”

“嗯”,我望着他的眼睛,实际上我查过他的简历,那家伙早就在各种高级会所和酒店里几进几出,所闹出的绯闻更是不计其数,如今法拉蒙特把这家伙丢给我,估计也是想一石二鸟地解决两个麻烦。

不过实际上他继续那些绯闻也没什么不好,至少他不会怎么出现在我眼前,正好图个清净。

随后就是那些无聊的婚礼对答,对答结束后,那个镀着人造光环的牧师将我们向帕楼上的小房间走去,那里有一些文件需要签署,在我们离开,那些人向我们撒了些花花绿绿的纸片。

但是我不可能就此消失,尽管我及其不情愿,但是我总归得下去应酬些什么。

大概是管家的自作主张,婚礼过后的的派对便先行一步开始,乐队奏起欢快的乐曲,香槟酒瓶已经被打开,倒在桌上巨大的香槟塔中,服务生推着数十个不同口味的三层蛋糕来到会场,上面用可食用金箔进行点缀,而那些人拾起蛋糕的慕斯和奶油,大笑着,向周围的人脸上抹去。

我扶着楼梯扶手下来,结果却发现扶手已经变得黏糊糊的,管家向我递来手帕,向我抱歉地说那些人已经把香槟倒得到处都是,我抬起脚,却发现脚下是一朵被踩的肮脏而破碎的玫瑰,我向周围看了一眼,绣球花和玫瑰花都滚落到了地上,原本紧紧团簇在一起的绣球如今已经四分五裂,在人的脚底,在水池底,在落灰的窗台缝隙,在空置的酒杯里,独自破碎着。

从桌边的香槟塔上取出一杯,小心地端着酒,向那些来来往往的客人走去。

“你对于最近的文化政策有什么看法?就那些大学生。”

“能有什么看法?早该这样了,那些大学生无法无天了。”

“那个……请问我能敬一杯吗?”

“春季攻势对于约翰逊实际上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他早该下台了。”

“学生们自作自受,那又有什么办法,还是讨论一下油价吧,你们这边石油生意怎么样。”

“那个……”

“托你的福,最近石油这边成效不错。”

随手用玻璃杯和一个空置的玻璃杯轻轻碰了一下,将其放回原位,缩到大厅角落的我,倚靠着花窗,望着窗外那被车灯和霓虹照耀地宛如白昼的夜,今夜,依然没有星空。

芭芭拉走了过来,依旧是她经典的装扮,黑色缀着茶色蕾丝和珍珠的常礼服加上用丝巾缠绕的宽檐帽,墨镜卡在她的帽檐上,她端着一杯酒,随口说道:“这是个不错的主意,至少那些狗仔又有新活了。”我答道:“看起来还可以。”她点了一根烟,抽一口继续说道,“虽然我建议你以后还是对他好点,至少展现一点能留住他的魅力一类的,如果他还像以前一样在那种地方进进出出的话,我的努力就白费了。”我望向他,那家伙如今又来到女性聚集的地方,我向他使了个眼色,他便识趣地离开了。“当然”,我笑着对她说道,“毕竟你算我的救命恩人。”她弹了弹烟灰,说道:“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在她离开后,我继续百无聊赖的望向窗外,然而在那一刻,我忽然地瞪大了眼睛。

又是一个身着波西米亚针织衫的人,一样的墨西哥草帽,背上背着木质吉他,他倚靠在马尔默庄园的铁艺栏杆外,望着天空。

那一刻,像是某种本能唤醒了自己一样,我找了个理由,从后门溜出会场。在这个被灯火杀死所有繁星的夜晚,站在草坪上的我,望着那个戴着巴拿马草帽的少年,差点失声喊出来。

他没有发现我,只是从背上卸下自己的吉他,依靠在墙边,静静弹奏起来。是民谣,准确说来是早期带有浓重民谣色彩的摇滚,类似鲍勃迪伦的风格,不会认错,就凭借自己柜子里所藏的八百张专辑,为了寻找那一天所搜集的专辑,如今再一次遇见的我,提起裙子,向他跑去。

在这个仅有孤独的歌声环绕的花园里,我突然再一次抓住了那一天在这个世界留下的回音。


“那个,我很喜欢你的歌!你叫什么名字!”我背靠着栏杆,向他问道。

“托马斯,托马斯.萨维奇。”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呆呆地说道,“这个风格……不是很流行吗?”

“不是,这个歌让我想起了魔法山音乐节那天。在那天以后,我就很少听到这种风格的歌了,我以为这种风格已经消失了。”我急切地答道,结果突然又想到什么,继续说道,“那个,我叫玛格丽特,玛格丽特.布什!很高兴认识你!”

多久没有用过这个名字了,好像自己也要忘记,自从阿维娅.海德兰吉娅这个名字出现之后,这个名字就和逝去的那一天一样,被埋葬在这座城市的角落,再也无人问津。不过,不过要是还能遇到这样的人的话,再一次用这个名字,他们不会介意的吧,他们会接受的吧。

“那个……你不知道查尔斯.邦迪吗?”他歪了歪头,疑惑地问道,“他曾经可是爱之夏中最耀眼的一颗星星。甚至知名音乐人特里•梅尔切都对他投来了橄榄枝。”

“那个,我确实不知道。”我低下了头,尴尬地说道,“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嬉皮士了,对不起。”

“不,不,我们当然还存在着。”他低下了头,望着自己,沾着水滴的棕色卷发贴着自己的额头,带着夜晚清凉的质感,“查尔斯.邦迪保护了我们,他们从这个世界手中抢救下了爱之夏,请相信我,我就是那个时代还存在的证据。

如果你不信的话,我可以带你去帕恩农场,我保证,那是个除了面积小了点人数少了点其它和海特-阿什伯里社区一模一样的地方,我保证。”

我握住他的手,颤抖着说道:“我相信你们,我相信。”
他大概没发现,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有眼泪从脸颊滑落。


海特-阿什伯里社区
海特-阿什伯里社区
桑塔罗莎路

这里是这个城市最喧嚣也是最混乱的一条街,即便这座城市将穷人和富人泾渭分明地用一条条环形道路将其分隔开,然而在霓虹与黑暗的最泥泞的交界处,这座城市最光鲜亮丽和最污浊不堪的部分却在此窃窃私语地偷欢着。

小心地绕过这里被大量彩色气体笼罩的区域,避开街上来来往往的衣冠不整的醉汉,扶着墙壁,仔细倾听和远离这里不时爆发的枪声和男女的尖叫声。从一个又一个张扬的霓虹灯牌下掠过,在每一个正在大喊的音响前捂住双耳,从桑塔罗莎路的第五个路口处左转,那里有一个便利店,走过便利店阴暗的货仓,在货仓后的一个被生锈的扶手处停下,那里的大门紧锁,但是整个门上已经锈迹斑斑。

那时我和他约好了,每周六的晚上十点以后,就在这里与他碰面。今天是第一天,抬起手腕,晚上9:59,离约定的时间还差一分钟。

“他会来吗?”我望着天,想到。然而在那一刻,身后出现打火机点燃的声音,我转身,发现托马斯.萨维奇点燃了一根烟,向我招手。

“如你所见,这里有点乱。但是这里确实是那些乐队的温床,他们就在这里解放自己。”他折下烟头,摊手说道,“就在这不足一平方公里的空间里,至少有三十个摇滚乐队。”

我没有说话,夜晚的陆风从远处的山上滚落,带着这座街道独有的金属味、酸臭的焦味、奶香味和汗臭味从鼻子略过,出于本能,我从荷包里掏出口罩戴上。

“你不觉得这里很难闻吗?”

“那确实,那些人认为现实——或者说实在就是一种囚笼,只有感受是真实的。”
他望着我戴着口罩的脸,突然冷笑了一声,“当然我对于那些该死的臭味没什么兴趣,这里太拥挤了。我还是对香烟兴趣更大。”
“我相信你。”我没有看他,只是走到墙边,望着巷子对面的被惨白笼罩的灯红酒绿,问道,“这地方的酒吧提供长岛冰茶吗?我喜欢烈酒。”

“自1969年起就没有了。”他走过来,望着我的眼睛,“但是帕恩农场有,那里有个吧台,可以调酒,长岛冰茶的配方并不复杂。”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那里?”是的,他现在这样不断的提起这个地方确实是一种折磨,他总是在用自己的外表,用自己的理解去诠释着那里,或许他比我自己更清楚他是在折磨我。但他喜欢这种,恋爱中的男人总是这样。

每次在我催促他的时候,他的瞳孔就会缩小,而他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就会在暗处摩擦,他对于自己隐藏心思这一方面的笨拙没有任何自知,我喜欢这样。如果他太自然了,这反而令我恐惧。

“难不成你认为我不配去你们的天堂?”我将口罩拉下,露出完整的脸,凑到他的面前,“那你说说,我哪里不配了?”

“啊……不是当然不是。”他推开我,往后退了一步,终于下定了决心,“下周,就下周末,你开车来这里,我带你去,好吗?”

所以如今我开着我定制的粉色敞篷奔驰,在这片看不到尽头的荒原上急行。

我没有卸下我的墨镜,只是望着这条在只有枯草覆盖在道路两侧的郊野,突然被无名的空洞裹挟。那家伙没有理我,只是望着自己视线尽头那起伏的红色山脉,思忖许久才挤出一句:“该死的圣塔安娜风,什么都烧没了。”

他从副驾驶的储物区找到一张滚石唱片,塞到汽车的播放器中。在短暂的电磁杂音后,贾格尔那肉感而充满活力的嗓音传来,是《在我的拇指下》。然而在短暂的播放后,他望向了我,微微皱眉,又按下弹出键,取出唱片。在又一次在一沓沓黑胶唱片中挑选,最后选中了一首詹姆斯.乔普林的黑人民歌。

“你们那个农场现在有人吗?”我问道,说实在的,如果我在那里看到很多人我会很难受的。

“没有,至少今天没有。”他随口答道,“莱斯利她们现在已经离开了,他们要去参加一个音乐会。我对于今天的音乐节没有兴趣,就留了下来。”

然而最近没有音乐节,至少如果有的话,芭芭拉会和我说一声的。不过我自己并不是硬核粉丝,那群人可能说的是地下酒吧的音乐会,至少我知道黑鸟酒吧经常办这种音乐会。

“也就是说,今晚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了?”太阳已经融入道路尽头绵延的红色群山中,光线正在逐步黯淡,我摘下墨镜,把它放在车门旁边。

他点点头。然后一切再一次陷入到漫长的沉默中,远处的群山宛如屹立在世界尽头的巨兽,将天光吞噬殆尽,仅存那如血的艳红,惨死在腐烂发黑的天宫里,宛如一场失败的分娩,夹杂着远处工业区的化学品恶臭,逐渐溶解。

而等到我们到达他所说的那个农场时,天色已经完全暗沉,这一夜依旧没有星辰。

他从左裤袋中取出一把钥匙,在短暂的吱呀声中,略显老旧的木门应声而起,浓烈的金属味粉尘从晦暗的空间溢出。出于本能,我别过头去,而他也将大门大敞,然后走到这个小小房屋一楼的每一个窗户前,将窗户打开。

直到他下车时候点燃的烟燃烧殆尽,他才踏进玄关,打开客厅的灯。

虽然在来之前自己已经预估了可能的混乱程度,然而这里的混乱程度还是超出了我的预期。地上到处都是食物残渣,锡纸,还有些破碎的不知名小纸片,不知道是打翻了什么饮料,沙发上、椅子上到处都是未干的残液,电视旁的植物倾倒,破碎的瓷器和泥土混杂其中,覆盖在电视和电视柜上。而一只老鼠刚好从角落闯入,撞翻了自己脚边的垃圾桶,里面的纸团倒出,覆盖在自己的脚背上。

将垃圾桶扶起来,然后从厨房那边拿来扫帚和撮箕,将地上所有的垃圾都扫到一起。他也心照不宣地将地上的枕头、沙发罩、桌布、防尘布扯下、塞到洗衣机中,而将积满污垢的地毯扯出,扔到屋外。

在这之后,我从厨房的角落中找到一卷巨大的垃圾袋,将这些垃圾全部装袋,系好结,随手扔到门口。而他则从洗衣机旁边拿出一个鸡毛掸子,扫走橱柜上积淀的蜘蛛网和灰尘。然而正当我准备拿洗手池的抹布时,抬头看了一眼,然而他却慌忙把门关上。有一些粉尘落在了灶台上,我也没过多追问,只是将其擦拭干净。

“这些面粉袋子被老鼠咬破了,落得整个橱柜都是。而且它们发霉了,但是他们舍不得扔。”他随后补充到,“虽然这是个农场,但是养活这么多离家的青少年依然拮据。 ”

“你们这边生活如此艰难吗?”无言的悲哀再一次涌上自己的心口,我咬紧嘴唇,尽量不要把这里和自己原本在邦克路的……家联系起来,然而却又有一种难言的无力感在身上徘徊。然而我最终是没有说出那句话,或许只是那次火灾在我心中留下了太大的阴影,我没有办法再一次提起期待。

等到我们将整个一楼都打扫干净后,他从橱柜中拿出一份军绿色的软糖,然而在他拿出来端详许久后,最后又换成柠檬黄的软糖。

我在下车是顺手拿走了一些放在汽车右侧的唱片,从中选择一张塞到客厅角落中的留声机里,是披头士的《你只需要爱》。这是他们在这个时代末尾所发行的最后一份专辑的歌,这一次没有过多的白色幻想,也没有马戏团、乔装打扮和马哈里大师,在已经老旧成古典的乐声中,他们的声音既纯朴又忸怩,既怀旧又摩登,就像是一切故事的开始,那个失真而迷蒙的梦。

他端着软糖和调好的两杯长岛冰茶走了过来,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倚靠在这个没有任何罩子的沙发上,望着我。

虽然我在这种私下出行中,很少化精致的妆容。是的,如今哪怕快两年过去了,我仍然无法适应这化学制作的面具。而且我比起那些繁复制作的高定,我依然偏爱这件快有十多年的粉底蓝花的波西米亚针织衫。我尽可能在如此之长的时间里保护好它,如今它依旧光洁如新。但是与之前的习惯不同的是,最近我需要戴手套,因为那场大火在我的胳膊处流下了疤痕,我需要遮盖它们。

“你是……阿维娅?”他终于忍不住问道,“那个时代广场上的阿维娅.海德兰吉娅?”

我点点头,或许是因为兰蔻在美国的知名度亦或是因为我刚刚把因为口罩上积淀的灰尘而将其扔到一边的缘故,他最终还是发现了我的身份。

一首歌的时间在漫长的消磨中结束,他提起留声机的撞针。然后从沙发背后拿出键盘,随着第一声落键,慵懒而迷幻的嗓音传来,是《天空中的露西与钻石》。

音轨在出人意料但不突兀的位置切换,宛如一个在两个世界中快速切换的超脱躯体的意识,来到了一个魔幻而奇迹的超现实空间,里面有变成瓷器的人类或者让人欲罢不能的彩虹色诡异神迹。

两杯长岛冰茶在第一首歌结束的时候就已经见底,我从厨房将金酒龙舌兰等原料拿来,现调了一些。然后从沙发上捞出彩带球,打开它,从头顶上洒下。
在金黄色的光线中,这里宛如独属于两人的圣诞一样。彩色的雨在这个小小的房间落下,酒换了一瓶又一瓶,有时候因为过于昏沉,有些香槟被打翻,酒水的、洒落在地毯上。原本绵延而缱倦的《She's leaving home》开始间断,最后乐声愈加稀疏,直到我撑着迷蒙的意识,再一次将撞针放回唱片之上。《Being For the Benefit of Mr. Kite》自然地接上了原有的音调,我拿起一颗软糖,凑到他的面前,将它塞到他的嘴里。那时我微笑着看着他,轻吻他的左嘴角,最后又嗤笑着倒到沙发上。然而我没有想到他完全不耐受酒精,那时他的脸已经红的和Cosmopolitan鸡尾酒一样,晕晕乎乎地倒在沙发上,睡过去。

我从软糖中取出一颗,将它扔到自己嘴里。大概是因为自己也被浓重的醉意裹挟,几乎无法品尝出软糖的味道。在又一杯酒见底后,我终于忍不住醉意,昏倒在沙发上。只是在意识陷入黑暗前,我突然想到。

我刚刚拿的软糖,它的颜色是柠檬黄吗?

我最后将这一切遗忘地一干二净,似乎哪怕它存在在大脑里都是讳莫如深。软糖被唾液溶解,又流入口中,带有浓烈幻觉的柠檬味,在无名的夜里,夺走了一切。

我在月亮即将没入地面的时候离开,那时他的手勾住了我的衣襟。

在那个农场渐渐退出我的视野时,一种无名的依赖感在我心头涌起。我将方向盘左旋,然而最后车子仅仅是向道路中央的黄线偏向了一点。也许我那时曾经想永远留在那里,但我清楚地意识到这几乎是奢望。不仅仅是身份,只是我总是忍不住想起那一天书店里燃起的大火,和拖着泥泞的鞋子从后门仓皇逃出的自己。

对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显得如此抱歉。但是在这一刻我加快车速,希望永远逃离这里,或者开着这辆车逃跑,笔直地沿着这辆车走下去,最后在一个山崖上跌落。但最后这条路却没有给予我任何一个终结一切的弯道,我自然而然地在太阳升起的时刻,回到了那个喧嚣的城中。

在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那个家伙没有回来,我拖曳着身体上楼,又一次将所有窗帘拉上,然而在自己转过身的那一刻,房间角落的电话铃突然响起。

“我们之后还可以见面的吧。”是他的声音,沾染一点忧郁“我们之后也可以去其他的地方。对于摇滚、禅修、异域或者是神秘学什么我还是很了解的。”

“会的,还是原来的时间。”我答道,“我喜欢你的歌,不,不仅仅是这样。似乎是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有一种怀旧的安宁感。我许久都没体验过这样的感觉。”

是推开窗的吱呀声,他望向窗外,说道:“今天是个好天气,你应该看看。”

然而我只是将窗帘拉开一个小缝隙,充其量能侧着身体卡在那里,不过那样就好。
或许是一切的悲哀都有一个尽头,或许是人在临死前总会回光返照。但不论如何,那段日子,似乎又一次回到了那样不真实的状态。

那个地方确实给了我这样的幻觉,虽然他们的生活确实是如此艰难。但是他们似乎依旧在选择分享,我知道这么说对于我来说很过分。虽然我真的过捐赠什么去改变他们的生活状态,但那也不过是物质上的升级。从精神上他们一开始就是完满的,他们依旧将自己的伙伴称为真正的家人,即便他们有些怪癖在世俗看来确实无法理解。但是似乎很少听到他们去责怪身边的任何一个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只是睡倒在这个客厅中。

我相信他把在这里所得到的爱交付与我,而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爱他,这种未能命名的激情和那天咽下的软糖一样,成为这条光鲜与泥泞交融之处的幻梦。那时我们曾经在夜间在这条永无止境的高速公路上飙车,在一条直行路的尽头,我松开方向盘,吻他的唇,然后在下一秒又握住方向盘熟练地打出一个左转;那时我和他溜到桑塔罗莎路隐藏的地下酒馆中,从马天尼到莫吉托再到拉莫斯金菲士,最后在一杯有着北极海一样的颜色的明天见中昏迷;亦或是在无数烟雾缭绕的地方寻找一个个地下音乐会,虽然很多主唱我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一次,但是听着他对于这些东西如数家珍,似乎也能感受到一些幸福。亦或是出于想了解他的想法,虽然不怎么喜欢摇滚的我也恶补了诸多关于摇滚的概念和理论。

这样的日子在长久的消磨中持续着,我在桑塔罗莎路上买下了一个小公寓,用气球和彩带装潢,作为逃离漫无止境的日常的罅隙。

然而在某一天,他像是下定了决心什么的,突然问我:“你讨厌那些家伙吗?那些住在斯迈利大街的享尽荣华富贵的人,我们打算杀了他们。”

我没有说话,只是甩出手上的飞镖,它落在用蜡笔写满了诅咒的照片上面,在印着那些在斯迈利大街上招摇而臃肿的人的照片上,他笑着,用吉他弹奏着《魔术秘密旅行》,随着朝着照片的一声枪响,子弹滚落到了下水道里,斯迈利大街上的玻璃被用血写满了“Pig”和怪异的笑脸,我望着地上面目模糊的尸体,终于念出了他的名字。阿尔杰,这个在德里斯科尔身边的身形巨大且扭曲的怪物。

我站在房门前,用手枪指着自己,随着扳机的扣下,手枪纹丝不动。子弹已经打空了,我将手枪塞回托马斯的包裹里,而那个身着红色绸缎短裙的留着中长卷发的女人,萨蒂.玛耶.格鲁茨,从楼梯上走下,她的刀刃处还滴血。

我摊开手,向她问道:“Revenger?”

她甩干刀上的血,说道:“Partygoer.”

“那我们还会有很多派对。”我拿出那些被涂抹的照片,“美丽而荒诞。”

“和在耶稣的家中活了1000次一样。”萨蒂将小刀放回自己的口袋,“可惜你哪里都去不了,我们的派对对于你来说是复仇。”

我拔出她别在腰间的枪,拿出保险栓,走到尸体旁边,朝它开了几枪。原本阿尔杰那张仍有形状的脸顿时变成一滩烂肉。这个曾经将扭曲而油腻的脑袋倚靠在我大腿处的男人,这一次终于算是死无全尸。

“这不像一个派对。”托马斯说道,“我们现在还是走吧。”

然而之后我还是目睹起很多这样的案件,也许是某种巧合,每一个死者我都曾经无数次诅咒他们的死去。但是最后,这个家族仍然拒绝我的加入。萨蒂说我根本算不上一个想要进入天堂的partygoer。她说对了,和文森特一样的理由。或许我要的根本就不是什么解放什么反文化什么超越自我,那些理论自始至终我都没能理解,我只是寻找着某个存在着人与人之间能相互接纳相互理解的时刻,至于它以什么样的表现形式,则完全不重要。或许也不是所有人,只要能有一个人能完全接纳我自己,这样就好,这样就好。

托马斯最近找到了一些关于灵修的书籍, 那时他正在研究瑜伽和烟草的关系,他邀请我说要不要试一试那种回归原始的生活,就是那种只有文身和草衣的生活,他说这叫做逃离这个文明。

“我知道文明让这里变成了这样。已经有无数本书介绍了这样的异化。”我说道,“然而我身上可无法文身。你知道的,女明星需要一具完美的身体供人遐想。”

说实在的,这一次我不太想介绍这样的故事。但我又从这段若即若无的犯案现场意识到,如果他们真的对于我的认知仅限于那个广告牌上的华丽衣裳的话,那么倒在地上的应该是我。

“是那些人干的吧。在你参与第一个案子的时,我看见你朝那个死去的尸体上连开二十四枪。”他从荷包里掏出一根烟,点燃它,烟雾从桑塔罗莎路公寓的阳台弥漫开了,汇入失真的白光和烟雾的洪流,“那不是一个partygoer的神态,然而它也不是一个Revenger的神态。它太压抑了,我看见那时你几乎都要快哭出来。

你把地面上的人当成了你自己,你只想杀死你自己。

但是你仍然还存在在这里,你是想要见证什么吗?”

“没有人会那么轻易地寻死。”我说到,“寻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的,你会有无数个瞬间想举起枪把自己毙掉。然而世界就这里不好,总会给你一丝光芒,让你觉得活下去或许会有一刻未来变得更好。”

“这不算不好。”他补充道,“至少这一次是真的。虽然那里还是没有接纳你,然而我愿意将从那里学到的爱来帮助你。请相信我。”

或许我应该犹豫那么一会儿,但是犹豫本身就是一种拒绝和妥协,就像是无限在消磨别人的真心消磨别人的耐心一样。我不想再一次失去些什么,如果这样的日子能持续下去的话,那么好像其它的事情也没有那么重要。

“我当然相信你。”等我说道这句话的时候,突然感觉这个同样也有创意装饰,异国风情、摇滚和酒精的街道,或许真的有那么一瞬间,或许是被他所创造的。与两年前自己所记忆的那一刻在意识中重合。

这一切又回到了那趟电话开始后的日子,没有过多改变,恰如其分的,单调却幸福的日子。虽然最近的风声也越来越紧,警察正在斯迈利大街上取证。停留的警车甚至阻塞了交通,那些房屋被黄色的临时栏杆隔开,原本的尸体已经移开,用白线替代。

那一次我从社区的入口路过,只是粗略地瞟一眼,就驱车离开。

然而等我到家的时候,电话铃再一次响起,

仍然是托马斯,但是他所报告的消息却宛如晴天霹雳。

“萨蒂被捕了。”他说道,“那个婊子出卖了所有人。”

“警察早上冲入了史帕恩农场,帕特里西亚,莱斯利、格罗甘他们,都被捕了。

“那天晚上我留在了桑塔罗莎路,他们没有发现我。”

“所以我要带你逃跑吗?”我问道,“机票钱我还是付得起的。”

“没有必要,这件事的舆论太大,我逃到哪里都没用。”他的声音依旧平淡,“实际上我没有参与任何一场案件。男生总是去干些偷车的活,这判不了几年。

然而我说的是本来。”

“萨蒂栽赃给你了?”我问道。

“栽赃,现在也不知道谁在栽赃谁。”他突然大笑起来,没有一丝温度的笑,和老旧的恐怖小说一般,“你是没有看清他们今天的可笑样子。所有人都在栽赃,那些人的口供每一处都在互相冲突,警察现在都没有理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之后电话没有一丝声音,大笑逐渐开始淡去,之后便是令人抓狂的沉默。
直到我几乎要挂断电话的那一刻,他突然阴沉的说道。

“他们在尸体上检测出来自我的手枪的硝烟反应。

我可没有对尸体开枪,

然而他们只在我的手枪上发现我的指纹。”

“那个这个我可以帮你解释……”如今这个反应确实出乎我的意料,“我手上有被烧伤的伤疤,需要长期戴手套。这个伤口我是给你看过的,警察也可以在上面发现纤维残留。”

“谁不知道你的手套是在某个便利店买的。”他继续说道,“你一开始就做好了全身而退的准备不是吗?

早知道第一个弄死的是你就好了。”

“请你相信我,我绝对没有故意栽赃你的意图。”汗珠从我的额头处滚落,我大概是现在极力控制自己不要哭出来,嘴唇已经被自己咬出了血,我望着自己手套,用力将它扯下,扔到一边,“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在老地方等我,我们亲自去找警察说清楚。等着我。”

我用力将电话扣上,然后从旁边的衣架上扯下一件衣服,该死的,仍然是这件伴随了我一声所有悲剧的粉蓝色波西米亚针织衫,然而我没有过多思考,只是跑下楼,夏季的夜晚被暴雨笼罩,撕裂天空的雷暴,向这个破碎的世界发出一声声怒吼,我拧动汽车发动机,向那里驶去。

在永无止境的暴雨中,阿维娅.海德兰吉娅——亦或是玛格丽特.布什,向那个命定的终结之地走去。


西普尼尼亚地下室

好莱坞新星阿维娅.海德兰吉娅于近日失踪,据当地警方报告,6月21日晚,阿维娅.海德兰吉娅曾与本案嫌疑人托马斯.萨维奇于西普尼尼亚地下室门口约见。因未知原因,二人发生斗殴,然其后阿维娅则不知所踪。6月21号当晚是暴雨,然而警方在西普尼尼亚地下室内部及其附近的痕迹检测中,并未发现阿维娅离开西普尼尼亚地下室的迹象。

从在西普尼尼亚地下室发现的血迹检测来看,其应属于阿维娅。警方初步推断其大概率被害,然而托马斯.萨维奇拒绝承认涉嫌谋杀并拒不交出阿维娅去向。

“她就是凭空消失的!那时我抓住了那个婊子的头发,把她往地上砸去,是的,那个婊子还在反抗,还在尝试踹我。我并没有想杀了她,我只是想把她砸晕了扔在那里。然后当我把她的头砸到地上的时候,我手里顿时失去了触感。

当我往下看的时候,那里只有一滩血迹。”

目前阿维娅去向依旧不明,而案件的追查和对托马斯.萨维奇的审讯仍在继续。

I’ll catch you on the flipside.
I’ll catch you on the flipside.

1.

“你为什么要来到这里,这里什么都没有。”

我望着她,或许那时我并没有进化出与自己意识相匹配的视觉,或许我只是作为那一片什么白茫茫的空间,感受着这个因为意外卡入楼层的少女。

“没事,我已经习惯了。”

她抱着膝盖,坐在这片白茫茫的空间的中央,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的膝盖上,双眼轻阖,仿佛再度陷入一场假寐。

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那时我只是漫无目的的漂浮在这样的空旷中,望着这个楼层第一个来客。

可是我总觉得我应该做些什么,我感觉她很难过,我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但我想,或许这样空空荡荡的,是不是会刺激到她。

或许我应该变化出什么东西,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能力,我只是在这片空间里慢慢延展出自己的的意识,试图形成一些结果。“好像其他的楼层都是缤纷多彩的,我应该也是那样的?”我想。

而等到她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有一朵蓝色的绣球花出现在她的身边,我看见了她衣角的粉色刺绣,上面用优雅的法式圆体绣着:Avia.Hydrangea。

“这应该是她的名字吧。”我想,“Hydrangea,是绣球花的意思,而且我在她刚刚卡入时看到了她的眼睛,蓝色的,和孟夏的绣球花一样。那干脆送她一朵蓝色的绣球花怎么样,她会喜欢的吧。”

然而她那时只是皱着眉头看着我,她的双手紧紧抓着自己的裙子。我吓坏了,蓝色的绣球花顿时变成一堆破碎的粉尘,如果此时我有身体,大概是会被吓得颤抖的吗?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个会刺激到你。对不起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她将那堆粉尘捧在手中,此时裂解的它,依然保持着绣球花固有的蓝色,突然嗤笑了一声,看着我,问到:“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我不知道什么是名字。我是这里的第1968层,这样排序的话,我是不是应该被命名为Level ZH 1967?”

“Level ZH 1967,这样不行,名字是一个人的标识,你这样的孩子和那些楼层一起用数字编号就对你太不公平了。”她站起身,捏着衣襟,转了一圈,“我想把Avia这个名字给你。实际上我不叫Avia.Hydrangea,我叫Margaret,Margaret.Puth。”

她突然是想起了什么,接上了一句:“对了,绣球花的花语是永远幸福,永远美满哦。虽然我的人生好像和这两个都不沾边,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这样的孩子能够一直幸福,一直美满。”

“那个,谢谢!非常感谢!”说实在的,形容现在的心情对我来说似乎是有点过于激动到难以言说了。

“那个,虽然我知道你是这个楼层本身,但是总归还是希望你能够……更为明显地出现在我面前?毕竟这里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我没办法聚焦。”

或许我可以变成什么,变成人类?毕竟名字是一个人的标识?既然我有了一个人类的名字,是不是也该有一个对应的人类外貌?

在那一刻,我向这个空间里迈出自己的第一步。只是这样的期待,什么都没有的空间里,有一个有着同样的金色波浪披肩发,淡蓝色眼睛,颧骨有点低的有着鹅蛋脸和淡红色嘴唇,但是身着白色长裙的少女,成为了这个楼层所诞生的第二个幻影。

“那个对不起……因为你是我见到的唯一一个人类,我就按照你的样子捏出了‘人类’的外表,你不会感到被冒犯吧?”

我搓着这个自己刚刚才幻化出的裙子,局促不安地问到。

“怎么会呢?”她轻轻揉了揉我的头发,处于某种奇怪的本能,我闭上了眼,“多么可爱,像理想中的我。”

“真的吗?”我说,这个答案属实出乎我的意料。

“嗯哼。”她捏了捏我的脸颊,看起来似乎那里是软乎乎的?

那时我陪她在身边坐了好久,她陪我聊了很多,不过大多数都是人类和人类社会应有的常识,但是这些知识似乎对于我来说并不难理解,毕竟某种意义上前室和后室之间存在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可以帮助我去建立一种对前室认知的框架。

她没有告诉我她的经历,但是她一直在强调一个地方,加利福利亚,她似乎花了很多精力去描写那里。尤其是当她说到那个海特阿什伯里社区和城市之光书店的时候,我居然在她那早已失神的瞳孔中,看到有那么一丝光芒闪烁。

“你是不是很喜欢海特阿什伯里社区和城市之光书店啊,”我突然想起来自己刚刚创造的两个幻影,那或许就是我的能力,我望着她,问到,“其实我可以造一个,我可以将我的意识变成存在在这个楼层的东西。”

她突然愣住了,然后紧紧握住我的手腕,握的我那里生疼:“你真的能创造吗?真的可以吗?那里能回来,对吧?”

我被她吓愣住了,只是呆呆地用自己对于自己能力本能的了解,回复到:“可以啊……只要创造范围在这个楼层,我都可以做到。只要你把你的意识和我的相互链接,这样你就可以运用我的能力。”

“那个……这个链接是怎么进行的?”似乎是察觉到自己的刚刚的失态,她缩回手,急切地问到。

“实际上,你握住我的手就可以。”我向她伸出手去,“我大概能对于处在本楼层的一些特有属性进行定义,这种定义完成后,我们的意识将开始融合,融合期间,你我的表层意识将会沉睡,此时你的潜意识将接管本楼层,这个楼层首先会变成你潜意识里希望楼层成为的样子,之后等融合完成后,你的表层意识将会上浮,你可以将这个楼层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我没有收回手,只是等待着她将手重新小心翼翼地放在其上,在接触的那一刻,一个全新的程序开始启动,那些破碎的片段,那些被遗忘的感受,那些漫长的故事,那些欲望,那些恨,那些爱,那些渴求,那些虐待,那些痛苦,那些眷念,那些温存在一瞬间全部向我的大脑涌去,巨量的等比复制的痛苦宛如数十亿根毒针像大脑刺去,极端的痛苦似乎行将夺走自己的意识,我因强烈的痛苦跌坐在地上,但我强撑着微笑,没有松开她的手。

“没关系的,过去了,我会陪着你的,我会救你的。”

在意识即将沉没的那一刻,我听见她说到:

“我会创造那里的,你们会理解我的。”

2.
M.E.G.CN将这里定义成危险程度五级的楼层。

可这里是她的潜意识,我太清楚了,这里每一个地点,每一件事物都是她的记忆,都是她过去的人生。

前室不应该是他们口中的宜居之地吗?为什么一个以前室的记忆所创造的楼层会被他们定义成五级?难不成宜居实际上是骗人的?它没有那么美好?

我比她预先苏醒了一步。等我睁眼的时候,我发现那时我正在一个繁复而盛大的庄园宴会的中央,这里到处都是实体,就那些在后室里很常见的笑魇和窃皮者一类,它们环绕在我的身边,宛如在欣赏一场欢宴的主菜。

它们正在发出某种声音,一种以奇怪的频率所振动的摩擦,我不理解那些摩擦的含义,原本我以为后室生物之间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看来不是这样。
我想喊出什么,然而我张嘴,却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坚固的空气墙环绕这这个这一米见方的圆台,将所有切实的感官都隔绝在外。

我想动用权能,想要破碎这些该死的空气墙,我伸出手,它成功了。我想站起,想问询那些实体,尽管我不知道我到底该询问什么,它们不都是我……我们……她创造的吗?

我走入他们汹涌的派对中,它们摩肩接踵着,但是每一次应有的碰撞都透过了我的身体,我凑近到一个窃皮者身前,隔绝了它和它沟通对象的链接,我伸出手在它眼前晃了晃,然而它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重复那些吱吱呀呀的杂音。我走到香槟塔面前,从最底下扯出一杯香槟酒,整座香槟塔顿时倒塌,然而没有一个实体望向我,这里依旧被喧嚣的毫无意义的杂音环绕。

他们都是这样的……你不能期待什么多余的。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说,我知道这里如今依旧被潜意识覆盖,在她苏醒前这里没有办法进行较大的改动,但是……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怎么改,我不知道怎么和他们交流,我也不知道它们应该怎么对待我。这些实体在其他楼层不过是一群只有本能的动物,让他们拥有智识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滑稽剧而已。 我走回了那个小小的圆形平台,阖上眼,让空气墙再度重现。

好累。

3.
“你在吗?”

在漫无边际的意识摩擦与沉淀中,积攒的电子杂音终于在一个特定的频道上产生了回音,像手指敲击键盘的声音,一行金色文字在空无的意识空间中浮现。

“你们是……”

“我们没有名字,还没有人跟我们起名字。他们没有发现过我们,尽管我们很常见。”

键盘声依旧在持续,金色的文字仍然在意识空间中回荡,“但你们可以将我们理解成一种有意识的电磁波,意识和电磁波很像,所以我们现在可以用这种方式和你对话。”

“你们想要做什么……”

“我们想救人,我们曾经和她约好了,我们想救她,我们想创造一个救她的楼层,这需要你……”键盘声突然停止了,“Avia?你是Avia?”

“是也不是,这具躯体是的,但和你对话的人是你们要找的楼层意识。”我叹了口气,继续说,“我的能力可以帮她复活那个地方,但是作为代价,她需要和我的意识融合,所以你们现在看到的存在实际上是一个意识联体,尽管你们要找的Avia现在仍然因为意识融合所带来的冲击沉睡着。”

对面没有回话,只是保持着一个加载的模式,许久之后,在漫无边际的白噪音中,新的文字再度显现:“这里只是一片记忆的残骸……只是个空壳而已。”

“我知道,这里现在只是她的潜意识的显现。我将这个楼层的选择权交给了她,等她苏醒后,她可以把这里改造成她理想中的样子。”我咬紧嘴唇,斟酌许久后才继续说道,“你说,我现在真的是在帮他吗?”

“我不知道……或许说我只能说我相信你应该是想帮她,但……”金色文字加载速度越来越慢,我知道这里的网络没什么问题,但我也大概猜到了它们沉默的原因。

“不管怎么样,如果她醒过来的话,我希望你能转告她。其实她自己就是那个时代的回音,或许她没有注意到,她身上的一举一动都沾染了那个时代的印记,这种印记绝对不会被抹除。实际上她所追寻的事物,一直就在她的身边,从来没有分离。

也许她应该相信她自己,那些精神本身是不会死去的,只要还有人如此信仰着,它们终究会有一天被重构出来,即便不是和爱之夏一模一样的形式,但其终究会在漫长时间的某一个节点重现。

如果得不到爱的话,那么就尝试把自己认为的爱给出去,去传播爱,去传播善意。那个夏天的核心是“互助”,而不会所有的人都会对给予的善意无动于衷,总归会有人回应她,如果这样的链条能一直传递下去,或许那一天就会因此归来。”

“我会的。”

是两个人的声音,出于本能,我向后望去。她的意识在此刻得到恢复,为了证明自己获得了本楼层的权能,她挥了挥手,此刻,马尔默庄园所有的实体都化为齑粉,原先金碧辉煌的吊灯忽然坠落,地面上都是破碎的水晶碎片,周围的腰果水池陡然干涸,甚至连水渍都没留下,而几乎是同一时刻,所有的玫瑰和绣球瞬间枯萎,而笼罩整座庄园的灰尘如今正在空间的每一处角落积淀着。

“你们不觉得这里实在是太聒噪了吗?”她转过身来,“他们不会喜欢这里的。”

我没有理她,只是示意让闯入这里的实体撤离。

“如果你们的存在依赖于楼层的稳定性的话,那么你们现在应该离开这里,这种意识楼层如果意识大范围波动的话你们会团灭的。”

键盘敲击声逐渐淡去,然而在声音淡化的同时,楼层结构正在迅速的破损和失真,粉紫色的烟雾似乎宛如微小的火焰一般,将楼层中所有脆弱的外壳灼烧殆尽,在幕天席地的烟雾中,楼层的建筑如同硬盘破碎一般,呈现出程序故障一般的电子噪点,这些电子噪点正在迅速扩展其在楼层的领地,而最大的一块……就在原本的那个宜居而喧嚣的人类社区那里。这里的实体正在灼烧中解体,到处都是原本类瓷器结构点燃和破碎的噼啪声,还有不时传出的,若有若无的折磨的尖叫声。

“你想好怎么改了?”说实在的,这个楼层大幅度变动实际上没什么不好。本来就是个生存难度五级的地方,不论怎么变,也不太可能糟糕到哪里去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手掌摊开,里面则漂浮着五只,像鲁伯特之泪一样的光线。

“留在这里没有危险的,你们不想来看看吗?

毕竟你们的意识结构可给了我不少的灵感呢?”

而后,在紫红色的微小火焰中,整个楼层正在迅速的重构,原本脆弱的材质被一一替换,依照着它们在前室和在其它楼层中实质的样貌。而那些之前被灼烧殆尽的实体们再一次在灰烬中重生,层层叠叠地环绕在这个庄园的周围,沉默地凝望着,但是这一次,再也没有“人类”。而派行者也因发现不对劲,早早离开了这里。

“你想要一个怎样的楼层?都可以的,我不会介意。”

实际上我感知到这个楼层的结果不会是一个在外界看来多么宜居的楼层,即便她的愿望仍然是爱和被爱,但最后这样的爱在外界来说,可能是不可理解的扭曲而疯狂之物。甚至我宁愿她弄一个丧心病狂的死区,毕竟“想把所有人都弄死”可能是后室里最简单的一个愿望了,但是我现在隐约而无奈的意识到,她想要的东西,可能从来就没有人能给出。那这所谓心想事成的“意识沉淀”,所能得到的结果,可能比现在更可悲更可憎。

或许我能改变什么吧,但我也没什么办法。我不具有任何神性或者强大的意志,某种意义我甚至比人类更接近一张白纸,任何一个人的精神都能把我压制,在我选择将意识融合的那一刻,这里就是由她主导着。不过也许她真的能做到什么呢?或许她真的能让那个社区在这里重现,或许真的通过我的能力能达到相互理解相互共享爱意。至少还要留有那么一丝可能的希望,否则真的就太令人难过了。

我望向那原本喧嚣的社区,那里白色的噪点正在迅速退去,原本色彩斑斓的建筑如今被沉默而崇高的灰色瓷砖覆盖,巨大的雕像屹立在那里,宛如异世的殿堂。

而她,如今正身着那华贵的礼服,向那紫红色的,神圣的终末走去。

4.
所以这里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和这个故事的开头一样,想要得以创造的意识和潜意识在权能的堆积下包裹了自身,潜意识吞噬了自己的身体,原来的人类形态已经不复存在,如今屹立在那里的,不过是和这个楼层和乱七八糟的效应一样的意识的外溢而已。

就这样好像也不算坏事。至少这一切悲剧的根源,那个伤痕累累的身体如今已经不复存在,紫红色的云彩如今腐蚀了所有,只有宛如白瓷的骨架漂浮在这个楼层诡异的空中。

但是我还留存着原本她自己外表的备份,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我只是在思考一种可能性,如果前室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如果那些故事都不存在的话,或许她的外表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的意识如今仍然独立在这个空间,她的意识最后没有腐蚀我,或许她不想伤害我。好吧,实际上她从来都没想过要伤害谁,但是如今却变成这样。我清楚的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在外界明确看来就是控制就是伤害,但我真的没有任何精力去责怪她了。

如果这样的疯狂能让你感受到那么一丝理解和爱的话,那你就去做吧,

只要它真的能做到的话。

如今那些人聚集在这里,准确来说只是一些意识,和电子杂音一样。

我相信这个楼层效应真的能让他们保持这种对于实体的爱,我曾无数次地确认他们在来到雕像广场前在这个楼层的经历,狂热而平和,幸福而期待,无穷无尽的颂歌,释放着爱意的实体,释放在爱意的物品,释放着爱的人类,一切似乎因为爱得到了幸福。但是在爱之外呢?

我将自己伪装成同样在雕像广场上传意识的流浪者,加入到那些意识的对话中。

“话说这里为什么是美国啊?”是一个男声,看起来约是三四十岁的样子。

“这里是她的家乡,是她还在前室时的故乡。”我混杂在他们之中,随口答道。

那个男声听到我如此回复表现出了明显的诧异,旋即又转成愤怒,他“呸”了一口,才继续说道:“这里有什么好的。一群人道德败坏、铺张浪费、那群人没有丝毫礼义廉耻,她这么在意那些人是为什么?”

“就是,那些人就是一群吃饱了撑的。要是我家里有人把自己搞成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我绝对打断他的腿。”是一个尖锐的女声,大概四五十岁,夹杂着一股陈年恶臭的浓痰。

听到女人的回复,男声也随即应和,他咳了几声,满带怨气地说道:“就是,以为自己背弃社会有多么厉害似的。一看就是缺少社会鞭打。”

我感觉这里气压十分压抑,就换了一个地方,这里似乎都是一群年轻人,我总感觉年轻人或许对这里更有点共鸣,就问道:“你喜欢这些民谣和轻摇滚吗?”

“啊?我有这么low吗?这些老古董早就该被扫进音乐史的垃圾堆。至少也得是工业金属和死亡金属才配的上我吧。”是一个女声,大概只有十五六岁,声音里堆满高傲,“虽然我能体谅她,但是我性子直,她的品味我属实不敢恭维。”

“啊,你也觉得她的品味属实不行啊,那么有钱的一个人就喜欢那些跟垃圾堆破布条似的衣服。”是一个大约二十左右的男声,语速不快,但是每一个发音和语法都及其标准而优雅,“说实在的我要和她一样,我宁愿选择巴黎高定。”

“而且你觉得年轻人的生活到底有那么不堪吗?至于上街和警察对枪子吗?”那个男声沉默了一会,然后继续说道。

“没有。即便我是女性黑人,但我觉得我没受到什么歧视啊。那群人就是矫情。”女声压低了声音,不屑地说道。

“你也觉得那群人矫情啊。”男声冷笑了一声,继续说道,“要是这群人在我大学,我连夜转学。”

那群人依然在聊着,意识的活动就和电子杂音一样,絮絮叨叨的、纷繁琐碎、平淡而无常,且永远不会结束。我起身离开,然而就在这一刻,一个只有六岁的女孩子叫住了我。

“请问,她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啊?我不知道……”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咬紧嘴唇,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这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什么都没有做到,什么用都没有。他们依然不理解,他们依旧在唾骂所有你视为珍宝的一切,这个所谓意志联体,不过就是一个拿虚浮的“爱”所堆砌的空壳,而永恒的孤独依旧充斥在每一丝意识电波的波动之中。 你想要的就是这些虚伪到只是一堆音节堆砌的爱?

是的,你可以调高“Limerence效应”的功率,你可以让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是”,都是赞美,都是应和,说实在的调节和控制这些意识电波实在是太容易了。但是这和造出那些实体那些“人类”又有什么区别?最后都不过是一个人在那自娱自乐而已。或者这么说……让2023年的人类去理解1967年的价值观,愚蠢而荒诞,像一出滑稽剧。

我来到所有意识都没有注意的角落,望着这漫无边际的噪音,突然想到。
你说,城市中的人声鼎沸和异世空间中的无尽嗡鸣,到底又有什么区别呢?
也许后者还强一点,至少你不会傻傻地期待这些嗡鸣声会理解你,
但你会这样期待前者。

你知道吗?阿维娅,我现在是如此的希望,你的愿望只是创造一个能杀死所有人的死区,那或许还比现在强一点。

在两年后,我再一次运用了那个意识沉淀的能力。或许通过对于这些意识的感知和信息获取,我现在的精神应该不至于单薄地像一张可以被肆意绘画的白纸。 在那片破碎的意识空间中,我将意识分为两个部分隔断,一个全新的系统正在整合,如果能尽可能的从上传意识的流浪者所具有的意识属性中获得更多的部分,那么终于有一天,我的意识可以越过她的掌控,获得这个楼层的主导权。

那一刻,在这个必然的死路的楼层的终末,一片绣球花和玛格利特正在盛放的花海出现 ,夕阳停留在这片花海的尽头,如同混杂着朱砂的蜂蜜一般的火烧云驱赶了所有不详的紫红色的云彩,而在感官所能感受到的彼端,似乎那个喧嚣的城市正在若隐若现。我从天空中的云端跳下,裹挟着那些紫红色的云彩,摔倒在地。

我还是用着自己第一次变成人类时的样貌,那个一厢情愿地模仿她的样貌,仍然是白色的裙子,仍然是金色的宛如蝴蝶堆积的头发,仍然是如孟夏绣球花一样的眼睛,就像必然的不幸的诠释和延续。
但这里不会再这样的。
流浪者啊,向前走吧。
一个悲惨的,孤独的、绝望的女人的故事,该结束了。



在输入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博罗斯合上了眼,有一块云朵从它的龟甲上脱落而飘向天空。悬浮在Level 653的小型木质房间中。

“你是怎么做到用你这光滑的和玻璃一样的龟爪打字的?”Lydia从沙发上起身,望着这数万字的文档,终于忍不住问道。

“我没打,我就把意识里想说的东西全部和Ephemeral对接,它们打的。”博罗斯花了五分钟才把椅子挪过来,其间它五次与自己那尝试悬浮的云彩龟甲搏斗,“实体之间可以直接意识对接。”

“这篇文章比楼层文案都要多了啊。”Lydia随便移动了一下鼠标,感叹道。

“你可以当作一个前后室对应的文档。”博罗斯用龟爪指了指正在木制房间里漂浮的龟背云,似乎想起来把那块云捞下来,但是一旦向上发力,它的身体就控制不住地向上飘。Lydia见状,赶紧把那块云捞到,塞到它的龟甲里。

博罗斯长叹了一口气:“果然,这块龟甲对于旅游可能没那么好用。
说回正题,其实这个故事不是给那些流浪者看的,估计也没人愿意看这玩意。我文笔可不行啊。”

它自嘲的笑道:“这篇文章是给她看的。当我看完你编辑的文档的时候,我感觉她可能需要一个这样的故事,需要一个人去把她的故事讲一遍。怎么说……就像一种态度。一种哪怕人与人之间不能理解,也要尽力去听的态度。

你之后会遇到很多故事,那些故事有些你不认同,有些你不理解,有些你甚至都无法相信,但是,你要去听,你要去写,那就是一种态度,一种把全世界的生命与经历与感受都要体验的态度,那是一种对于生命本身的诚挚的承诺。”

Lydia:“这或许就是你们创造楼层旅行社的原因?即便是死区,你们也想听听他们的故事?”

“差不多吧,如果不是这个楼层现在一次只能进入一个人的话,我还挺想组织一条这样的路线。”博罗斯翻动着页面,突然发现文档下面出现了一行粉色的字。

“欧,看看来现在是没必要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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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除地名和公司名外,其它均为参考相关原型下的虚构。
我尽力在表达了,我现在发现我文笔撑不起来我想说的,最后就成我一个人在那张牙舞爪的比划这种诡异效果。
其实建议这个解密篇和前二个迭代对比着看,你会发现这个楼层是个地狱笑话——或者用更六十年代的说法,一个Black Joke?
就比如这个问题:如今这个Level ZH 1967,到底和第六章和第九章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 附注